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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中部分官职、学衔名词注解

2024-04-25 来源:星星旅游
家谱中部分官职、学衔名词注解

耆老,老年人,六十曰耆,七十曰老。官封耆老,特别受人尊敬的老者。

乡饮耆(大)宾,清制,每岁由各州县遴访年高有德行的士绅,一人为宾,次为介,又次为众宾。详报督抚,举行乡饮酒礼。所举宾、介姓名籍贯,造册报部,称为乡饮耆宾,一人者人们通常称乡饮大宾。

乡贡,唐代取士之法,出自学馆者称”生徒”,出自州县者称“乡贡”,由天子自诏者称“制举”。宋以方州荐贡士,自元以后皆以行省选贡士,亦称乡贡。

儒生,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故儒生通俗人也,通人胜儒生。

庠生,明、清两朝称府、州、县学的生员为庠生。

秀才,意谓才能优秀。汉代始为举仕之科目。隋时最重此科,宋时凡应举者皆称秀才。明清专以称入县学之生员。

生员,科举时代,在太学处学习的人统称生员。唐代,指在太学等处学习的监生,员,指一定的数额。宋代以后监生与生员有别。明、清时代,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都称生员,俗称秀才。

贡士,自唐朝以来,朝廷取士,由学馆出身者曰生徒,由州县出身者曰乡贡,由朝廷自诏者曰制举。乡贡有秀才、进士、明经等名目。经乡贡考试合格者称贡士。由州县送京参加会试。清朝会试中录取的称贡士。殿试赐出身曰进士。

贡生,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肄业,称为贡生。

优贡,清制,各省学政三年任满,根据府、州县教官上报,会同总督巡抚,从在学生员中选取文、行俱优的人。由学政考定保送,大省六人、中省四人、小省二人,叫优贡。发榜中试者入京朝考,一等任知县、二等任教职、三等任训导,三等以外的罢归。

拔贡,即明代之选贡。清制,自乾隆七年定每十二年(逢酉年)由学

臣於府、州、县学廪生内,选拔文行优秀者,与督抚会考核定,贡入京师,称为拔贡生。

副贡,副榜录取的贡生。科举时代会试取士分正榜、副榜。正式录取的名列正榜,在正榜之外,另取若干名,名为副榜。

恩贡,明、清科举制度,规定每年由府、州、县选送廪生入京都国子监肄业,称为岁贡。凡遇皇帝登基或其它庆典颁布“恩诏”之年,除岁贡之处,加选一次,称为恩贡。

岁贡,明、清时每年从各府、州、县学中,选送廪生升入国子监肄业,也称岁贡。因次升贡,又称挨贡。出贡者名岁贡生。在外省以州判用,在本省以训导用。

例监,科举时代,由于捐献财物而取得监生资格的称为例监。也叫捐监。始于明,清代因之。

监生,明、清两朝入国子监就读者统称监生。唐元和二年置东都监生一百员,为监生名之始。明代设国子监,令各地择诸生学行兼优者,送国子监就学;举人会试不第,亦得入国子监,入学者,举人称举监,生员称贡监,品官子弟称荫监。

廪生,明洪武二年令府、州、县者置学,府学生员四十人,州、县依次减十、人月给廪米六斗。后来名额增多,食廪谓之廪膳生员省称廪生;增多者谓之增广生员,省称增生,无廪米。后来名额再增,称附学生员。清沿明制,廪生名额及待遇视州、县大小而异,月给廉生银四两。经岁、科两试成绩优秀者,增生可依次升廪生,称补廪。廩生可依次升国子监学生,称岁贡。童生应试,例须觅廪生具保无冒籍顶替匿丧等情,称廩保。

增生,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 明代生员都有月廪,每人米六斗。有一定名额,为廪膳生员。后又于正额之外增加名额称为增广生员。俗称增生。

荫生,清制,因祖先的官职、功劳而得进国子监读书的叫荫生,意谓籍祖宗的余荫有恩荫、难荫两种。凡官员遇庆典,文职在京四品以上,在外三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送一子进国子监读书三年,期满录用,叫恩荫。凡官员因公死亡的、照本官应升品级加赠,并得送一子进国

子监读书六个月。期满录用,叫难荫。

举人,汉代取士无考试方法,皆令各郡国守相荐举,故谓举人。唐、宋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举人。至明、清始专称乡试登第者为举人,经会试、殿试登第者为进士。

武举,科举时代选士分文武两科。唐武后长安二年置武举,为武科之始,宋有武举、武选。先阅骑射,而以策为去留,弓为高下。明成化十四年始设武科乡、会试。清制,武会试以兵部主之,乡试以督抚主之,武科试以学政主之,均分内外场。外场试马、步及弓、刀、石,内场试《武经》,须外场中试始得入内场。

进士,隋大业中乃以进士为取士科目,唐宋因之,应举者谓之举进士。试毕合格放榜者曰成进士。明清时,举人会试中式,殿试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通称进士。

训导,学官名,明、清於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掌教育所属生员。其副职皆称训导。

文林郎,文散官名,隋置,取北齐征文学之士,以充文林馆之义。唐制从九品以上曰文林郎。宋因之。金改为正八品以上。元改为正七品以上。明清则改为正七品之文散官阶。

锦衣卫官带舍人,明官署名。洪武十五年罢亲军都卫府及仪司,置锦衣亲军指挥使司,所属有将军、力士、校卫、舍人等,为皇宫禁卫军。

通议大夫,隋置文散官。取秦朝大夫掌议论之义。唐正四品以下为通议大夫。宋制四品阶有通议大夫。元、明、清正三品为通议大夫。

通判,官名。明朝设於府,分掌粮运、督捕、水利等事务,权力较宋为小。清於府设称通判,州为明判。皆为辅佐之官。

礼科给事中、刑科给事中、工科给事中、户科给事中、吏科给事中、兵科给事中,明、清六部之属官,洪武六年设,秩正七品,始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六科各设给事中一员。清顺治沿设,汉二人。康熙改为满汉各一人,雍正七年升为正五品。

布政使,官名。明洪武九年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为一省的行政长官。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僚属,专管一省

财赋和民政。康熙六年后,每省仅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为从二品,俗称藩司、藩台。

按察使,官名。唐景龙二年置十道按察使,分察各地。开元二十二年改称探访处置使。后又改为观察处置使。宋以诸路转运使兼按察,专主巡察。元置提刑按察使、后改为肃政廉访使。明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清因之、又名臬司。俗名臬台、廉访。

布政使司、左参政,官名。明朝布政使司设左、右参政,左、右参议。而以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道,督察州、县。清承明制设布政司,称左、右参政。参议为守道,管辖一省、或分辖三、四府、州

淑人,宋徽宗时定制:执政以上封夫人,文官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淑人。明、清制:三品及宗室奉国将军之妻为淑人。

安人,宋制,正从六品朝奉郎以上,母妻并封安人。明、清制;六品官之妻封安人。

孺人,古代贵族,官吏之母或妻的封号。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宋致和二年,以命妇封县郡、郡君。名称不宣,乃改为通直郎以上封孺人,朝奉郎以上封安人,朝奉大夫以上封宜人等。并随其父之官职。

宜人,封建时代妇人因丈夫或子孙而得的一种封号。始于宋代致和年间,有国夫人、郡夫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等名目。随其夫或子孙的官品而别。明、清以五品官妻、母封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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