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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

2022-04-05 来源:星星旅游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

现代城市呈立体化的组合,它要求地上、地下同步开发。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表明,人均GDP进入500美元后,基本具备了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条件和实力。人均GDP在1000美元~2000美元之间,则达到了开发利用的高潮。如今,我国不少城市即将进入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新时期。面对这一新形势,我们应当采取以下战略对策:

一、开拓城市空间发展的新思路

城市空间发展,应当从过去主要向四周扩展和兴建大量高层建筑转到重点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轨道上来。有人说,19世纪是桥的世纪,20世纪是高层建筑的世纪,21世纪是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世纪。城市建设应当顺应城市空间发展的这一趋势,结合城市建设的新要求,突出抓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现在,此项工作更显得紧迫而重要。

一是因为只有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才能缓解城市空间发展的突出矛盾与问题。靠向城市周边地区扩展,会受到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制约和现行体制的限制。而向高空发展,建高层、修高架路和立交桥,又会加重城市空间密度,使城市空间发展逐步走向恶性循环。因此,最明智的选择是转向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二是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可以为创造一个最适宜创业发展和居住生活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良好条件。地铁、地下商场、地下商业街和地下停车场等项目不仅提高了城市人防备战功能和防护能力,同时改善了城市地面环境,保证地面有更多绿地、可以建更多广场,缓解了市内交通的拥挤状况。

而地下商场、地下商业街和地下停车场,则直接扩大了服务业的规模,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今后,随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大规模展开,开发利用内容的扩大和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设施水平与效率的提高,城市环境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是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才能增强城市的总体防灾减灾能力。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尤其是建设用于防空的、有防护能力的地下工程,是高科技局部战争条件下增加城市防护能力、预防和抗御自然和人为灾害的最重要手段。 二、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与管理

当前必须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与管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抓紧制定城市地下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是一种极其宝贵的资源,不可再生。特别是面临大规模开发地下空间新时期的到来,更加需要制定一个地下开发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既要统一规划整个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与建设,又要把各层地下空间和地下设施建设的平面布局与纵向布置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安排,并制定综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是搞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城市防灾减灾建设的有机结合。防止和减轻灾害对城市的破坏是现代城市的一项重要功能。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各种地下设施和多功能的地下综合体,既可供民用,又可抗震减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为此,必须对防灾设施与常用设施,进行统筹建设、综合利用。 三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规定与法规条例。地下空间设施的规划建设,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防灾技术规范与标准,做到依法开发、依法利用、依法管理。

三、尽快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模式的转换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由单一的开发利用模式转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上来。这是因为,传统单一的开发利用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要求。为了加快这种模式的转换,必须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确立立体的综合开发利用观。城市地下空间是重要的城市空间资源,又是城市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必须从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出发,把城市的地面、高空和地下,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规划建设。要牢固树立立体化观念,反对把城市空间开发利用局限于地面和高空,排除地下空间的片面观点,又要防止完全撇开地面的高空而单独进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二是要把地下设施建成一物多用、一物多能、多功能的综合体。首先要对现有地下设施进行改造,凡是能够改造的单体工程,都应增加其功能与用途,如防空洞可改造成为平战受益的设施。凡是有条件的新建地下设施应建成多功能综合体。也就是说,这些地下设施尤其是重要公共设施,不仅具有综合防灾功能,而且还是城市功能的载体,为城市的行政(国防)、生产、生活、消费、服务提供适宜的场所。 三是建立和完善由功能不同的地下设施组成的地区性综合体。由于受到主客观原因特别是地质条件的影响,就一个城市来源来说,要求所有地下设施都建成多功能综合体是不现实的。因此,对每项地下设施只能突出其主要功能与用途,同时兼

顾其他功能与用途。从总体上来说,这些地下设施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防灾减灾为主要功能,兼顾其他。如人防工程,它主要用于战备防空,但平时亦可作停车场、商场、旅馆等。另一种是以民用民生为主,兼顾防灾减灾。如地下铁道、地下商业街、地下仓库等。因此,对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地下设施,应当科学地进行规划建设,在市区范围内形成若干个由功能不同的地下设施构筑的地区性综合体。 四、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运行机制

为了建立起与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当前,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问题。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同城建、国土、规划、人防、政府消防、抗震、水利防洪、绿化、环保、水电、国防、文物保护等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都有密切关系。为了确保城市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当务之急就是要成立协调机构。组成由市长(副市长)任组长,有上述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统筹规划与管理全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包括制定相关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合理布局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协调处理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规划与政策的实施与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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