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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含附件)

2023-01-02 来源:星星旅游


附件1-1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申 请 表

企业名称(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中所提交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单位经自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以下等级:□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工商注册地 经济类型 联系人 电 话 职务 传真 设立时间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 注 册 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等级及批 准 时 间 主项: 增项: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副经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 职务 职称 职务 职称 职务 职称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数 安全生产奖励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近三年来的安全生产 业绩和事故情况

附件1-2:

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企业名称:评价日期:

评 分 表

年 月

1 范 围

本评分表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企业。

2 评价方法

2.1 施工企业每年度应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考核评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企业应再进行复核评价或委托相应的评价机构重新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2.1.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1.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后; 2.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2.1.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2.2 施工企业考核自评应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各相关管理部门均应参与。

2.3 评价人员应具备企业安全管理及相关专业能力,每次评价不应少于3人。

2.4 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量化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2.4.1当施工企业无施工现场时,应采用表B.1~表B.4进行评价;

2.4.2当施工企业有施工现场时,应采用表B.1~表B.5进行评

1

价;

2.4.3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应依据自评价之月起前12个月以来的情况,施工现场应依据自开工日起至评价时的安全管理情况;

2.4.4施工现场评价结论,应取抽查及核验的施工现场评价结果的平均值,且其中不得有一个施工现场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2.5 抽查及核验企业在建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2.5.1抽查在建工程实体数量,对特级资质企业不应少于8个施工现场;对一级资质企业不应少于5个施工现场;对一级资质以下企业不应小于3个施工现场;企业在建工程实体少于上述规定数量的,则应全数检查;

2.5.2核验企业所属其他在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核验总数不应少于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50%。

2.6 抽查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企业在建施工现场,应按事故等级或情节轻重程度,在本标准第2.5条规定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4个在建工程项目;应增加核验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0%~30%。

2.7 对评价时无在建工程项目的企业,应在企业有在建工程项目时,再次进行跟踪评价。

2.8 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评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2

2.8.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应按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进行,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 2.8.2在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能力时,应采用加权法计算,权重系数应符合表2.8的规定,并应按本标准表A进行评价。

表2.8 权重系数

评价内容 ① 安全生产管理 ② 安全技术管理 ③ 设备和设施管理 ④ 企业市场行为 ①②③④加权值 ⑤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权重系数 0.3 0.2 0.2 0.3 0.6 0.4 无施工项目 有施工项目

2.9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2.9.1评分表的实得分数应为各评定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9.2评分表中的各个评定项目应采用扣减分数的方法,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应得分数;

2.9.3项目遇有缺项的,其评分的实得分应为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与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之和比值的百分数。

3 评价等级

3.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应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3

3.1.1对有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3.1.2对无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基本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3.2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应按表3.2核定。

表3.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考核评价 等级 各项评分表中的实得 分为零的项目数(个) 合格 0 考 核 内 容 各评分表实得 汇总分数 分数(分) ≥70 且其中不得有一个施工现场 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0 ≥70 出现不满足基本合格条件的任意一项时 ≥75 ≥75 (分) 4

表A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汇总表

评价类型:□市场准入□发生事故□不良业绩□资质评价□日常管理□年终评价□其他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上年度施工产值: 在册人数:

评价结果 评价内容 零分项(个) 应得分 数(分) 实得分 数(分) 权重 系数 0.3 0.2 0.2 0.3 0.6 加权分 数(分) 表B.1 表B.2 无施工项目 表B.3 表B.4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 设备和设施管理 企业市场行为 汇总分数①= 表B.1~表B.4加权值 有施工项目 表B.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0.4 汇总分数②=汇总分数① ×0.6+表B.5×0.4 一票否决 评价意见: 评价负责人 (签名) 评价人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 (签名) 企业签章 年 月 日

表B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表

表B.1 安全生产管理评分表

序评定号 项目 评分标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扣20分,各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扣10~15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扣10分,各部门、各级对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执行,每起扣2分; ·企业未按考核制度组织检查并考核的,扣10分,考核不全面扣5~10分; ·企业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扣10分,未对管理目标实施考核的,扣5~10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扣10分,未实施考核和奖惩的,扣5~10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扣20分; ·制度无针对性和具体措施的,扣10~15分; ·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扣10~15分 ·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扣15分; ·制度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专职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待岗、转岗、换岗职工,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要求的,扣5~10分; ·企业未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扣5~10分,企业未按年度计划实施的,扣5~10分 ·企业未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扣15分,制度不全面、不完善的,扣5~10分; ·未按规定组织检查的,扣15分,检查不全面、不及时的扣5~10分; ·对检查出的隐患未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每起扣3分,无整改复查记录的,每起扣3分; ·对多发或重大隐患未排查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扣3~15分 评分方法 查企业有关制度文本;抽查企业各部门、所属单位有关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晓情况,查确认记录,查企业考核记录。 查企业文件,查企业对下属单位各级管理目标设置及考核情况记录;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文本和考核、奖惩记录 查企业制度文本、财务资金预算及使用记录 应 得分 扣减 分 实 得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0 2 安全文明资金保障制度 20 查企业制度文本、企业培训计划文本和教育的实施记录、企业年度培训教育记录和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5 查企业制度文本、企业检查记录、企业对隐患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表 15 4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5 序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评定项目 ·企业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15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 ·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的,每起扣15分; 查企业事故上报及·未建立事故档案扣5分; 结案情况记录 ·未按规定实施对事故的处理及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的,扣10~15分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15 应 得分 扣减 分 实 得分 6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的,扣15安全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针对性的,扣5~生产10分;.未按规定制定演练制度并实施的,应急扣5分; 救援·未按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落实救援人制度 员和救援物资的,扣5分 分项评分 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建立情况以相关演练记录、物资配备情况 15 100 评分员: 年 月 日

表B.2 安全技术管理评分表

序评定号 项目 评分标准 ·企业未配备与生产经营内容相适应的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扣10分,配备不齐全,扣3~10分; ·企业未配备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lo分,配备不齐全的,缺一个工种扣1分; ·企业未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扣3~5分 ·企业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的,扣15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扣10分; ·未按程序进行审核、批准的,每起扣3分 评分方法 应 扣减 实 得分 分 得分 查企业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的文本及贯彻实施记录 10 1 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 配置 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抽查企业备份的施工组织设计 15 2 施工组织设计 3 专项施工方案(措施) ·未建立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的,扣25分; 查企业相关规定、实·未实施或按程序审核、批准的,每起扣3施记录和专项施工方分; 案备份资料 ·未按规定明确本单位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名录(清单)的,每起扣3分 ·企业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规定的,扣25分; ·未有效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扣5~10分; ·交底无书面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每起扣1~3分 25 查企业相关规定、 企业实施记录 25 4 安全技术交底 5 危险源控制 ·企业未建立危险源监管制度,扣25分; ·制度不齐全、不完善的,扣5~10分; ·未根据生产经营特点明确危险源的,扣5~10分; 查企业规定及相关 ·未针对识别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记录 方案或相应措施,扣5~10分; ·企业未建立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扣8~10分 分项评分 25 100 评分员: 年 月 日

表B.3 设备和设施管理评分表

序评定号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 扣减 实 得分 分 得分 ·未制定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扣30分; ·制度不齐全、不完善的,扣10~15分; 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设备的相关证书不齐全或未建立台账的,制度,查企业设备清扣3~5分; 单和管理档案 ·未按规定建立技术档案或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每起扣2分; ·未配备设备管理的专(兼)职人员的,扣10分 1 设备安全管理 30 ·未制定安全物资供应单位及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扣30分; ·未按制度执行的,每起扣2分; ·未建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建、查企业相关规定及实构筑物、活动板房)的采购、租赁、搭设与施记录 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的,扣30分; ·未按管理规定实施或实施有缺陷的,每项扣2分 2 设施和防护用品 30 3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安全志使用管理规定的,扣20分; 标志 ·未定期检查实施情况的,每项扣5分 查企业相关规定及实施记录 20 4 安全检查测试工具 ·企业未制定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制度的,扣20分; 查企业相关记录 ·企业未建立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清单的,扣5~15分 20 分项评分 100 评分员: 年 月 日

表B.4企业市场行为评分表

序评定号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 扣减 实 得分 分 得分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承接 施工任务的,扣20分;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继续承接施工任务的,扣20分; 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资质与承发包生产经营行为不相符,各类人员相关证书 扣20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起扣10分 1 20 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企业资质受到降级处罚,扣30分; ·企业受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每起扣5~30分; ·企业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分,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每起扣5分; 管理信息资料,各类·企业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处罚,有效证明材料 每起扣5~10分; ·企业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10分,受到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30 3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率低于规定的,每5%扣10分; 查企业相应管理资料 ·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达标合格率低于规定要求的,扣20分 20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机构和人员等)、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的,扣30分;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的,扣30分,未按规定配足安全生产专管人员的,扣30分; ·实行总、分包的企业未制定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的,扣30分,未按制度执行的,扣30分 分项评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和机构、人员配备证明文件,查人员资格管理记录及相关证件,查总、分包单位的管理资料 4 30 100 评分员: 年 月 日

表B.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表

序评定号 项目 1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 扣减 实 得分 分 得分 30 施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及相关现现场行标准规范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每1个工地扣安全30分 达标 安全文明·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发资金现一个工地扣15分 保障 查现场及相关 记录 2 查现场及相关 记录 15 3 资质和资格管理 ·未制定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扣15分,管理记录不全扣5~15分; ·合同未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扣15分; 查对管理记录、·分包单位承接的项目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资质管证书,抽查合同理要求,或作业人员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资格管理及相应管理资料 要求扣15分; ·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经理、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扣15分 ·对多发或重大隐患未排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3~15分;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5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针对性的,扣5~10分; ·未按规定实施演练的,扣5分; ·未按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扣5~15分 查检查记录及隐患排查统计表,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应急队伍建立情况以及相关演练记录、物资配备情况 15 4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 15 5 设备设施工艺选用 ·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的,扣15分; ·现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施,扣15分; ·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工艺超过使用查现场及相关 年限或存在严重隐患的,扣15分; 记录 ·现场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的,每起扣1~2分; ·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志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扣5~10分; ·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没有针对性扣1~5分 15 6 ·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扣10分; 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率不足100%,每低2%扣1分 分项评分 查现场及相关 记录 10 100 评分员: 年 月 日

附件1-3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武汉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申 请 表

单位名称(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武汉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中所提交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单位经自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以下等级: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项目经理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资质证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日期 项目地址 资质证 类型 建筑 面积 资质证 等级 类型/ 层次 受监安监站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开工 日期 项目经理 总监 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竣工 日期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姓名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和日期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和日期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和日期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和日期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和日期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和日期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和日期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和日期 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和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1-4

申报日期:

武汉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 分 表

项目名称: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1 范 围

本评分表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评定。

2 评分方法

2.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2.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中各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应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2.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2.3.1 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3.2 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2.3.3 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3.4 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1BC (2.3-1) 100式中:A1 — 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B — 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C — 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2.3.5 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2D100 (2.3-2) E式中:A2 —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D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E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2.3.6 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项目的实得分值,应为所对应专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3 评定等级

3.1 应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优良: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3.2.2 合格: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2.3 不合格:

1)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3.3 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表A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总计得 结构 类型 分(满 分 100分) 安全管理(满分10分) 文明施工(满分15分) 脚手架 (满分10分) 基坑工程(满分10分) 模板支架 (满分10分) 高处作业(满分10分) 施工用电(满分10分) 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与施工升降与起重吊装机(满分10分) (满分10分) 施工机具(满分5分) 单位工程 (施工现场) 名 称 建筑 面积 (m) 2 评语: 检查单位 负责人 受检项目 项目经理

表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 检查项目 号 扣 分 标 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 未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扣10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安全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10分 生产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 责任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5分 制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5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5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5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2~5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扣10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施工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组 专家论证,扣10分 织设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2~8分 专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10分 施工 涉及占道施工,未按要求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扣方案 5分 未设置符合要求的便民通道,影响市民出行的,扣5分 保 证 项 目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安全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5分 技术 交底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扣2~5分 交底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4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 安全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检查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5-10分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 施工人员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5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2~8分 安全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扣5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 每人扣2分 未建立农民工学校,未保存相关培训教育影视资料记录,扣5~10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扣10分 应急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2~6分 预案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5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5分 小计 10 2 10 3 10 4 10 5 10 6 10 60 7 一 般 项 目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10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5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6分 10 8 持证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5分 上岗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2分 10

生产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10分 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事故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5分 处理 9 10 10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2~6分 安全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3分 标志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2~6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5分 小 计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2.5m的,扣5~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1.8m,扣5~10分 围挡未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扣5~10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大门,扣10分 未设置门卫室,扣5分 未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扣2~6分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扣2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扣2分 未设置冲洗池、冲洗平台、冲洗槽等车辆冲洗设施,扣3分 临街路段新开工项目未设置自动冲洗设施,扣3分 施工现场未按未出土时2人以上、出土时4人以上配置专职保洁员,扣3分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扣5分 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扣5分 施工现场未采取裸土覆盖、粉尘物入库、绿化覆盖、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扣5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扣5分 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扣2~10分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扣5分 温暖季节未进行绿化布置,扣3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扣4分 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扣2分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扣3~10分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使用器具或管道运输,扣5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未采取防火措施,扣5~10分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扣6分 宿舍、办公用房防火等级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扣10分 在施工程、伙房、库房兼作住宿,扣10分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扣4分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2层或通道宽度小于0.9m,扣2~6分 宿舍人均面积或人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室内净高小于2.6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小于2.5平方米的,扣5分 宿舍内未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扣3分 冬季宿舍内未采取保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扣5分 夏季宿舍内未采取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扣5分 生活用品摆放混乱、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扣3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扣10分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5分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5~10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现场围挡 10 2 封闭管理 10 3 施工场地 10 4 保证项目 材料管理 10 5 现场办公与住宿 10 6 现场防火 10 7 小计 60 10 生活区未设置作业人员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扣2分 综合治理 施工现场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或责任未分解到人,扣3~5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治安防范措施,扣5分 8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牌内容不齐全,扣2~8分 一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3分 般公示项标牌 未设置安全标语,扣3分 未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扣2~4分 目 未设置渣土管理责任牌,并标明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的,扣3分 10

未建立卫生责任制度,扣5分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食堂未安装纱门、纱窗、沙罩的,扣5分 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或未办理炊事人员健康证,扣5分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良,扣2~4分 生活食堂未配备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扣4分 设施 厕所内的设施数量或布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厕所卫生未达到规定要求,扣4分 不能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扣5分 未设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扣4分 生活垃圾未装容器或未及时清理,扣3~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8分 社区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扣8分 服务 施工现场未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扣5分 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小计 9 10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3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每处扣2分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0mm,每处扣2分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4分 杆件对接扣件的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扣件紧固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每处扣2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扣5分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5分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 方案 10 10 2 立杆 基础 10 3 保 证 项 目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0 10 5 脚手板与 防护栏杆 10 6 交底与 验 收 小计 横向水平杆 设 置 60 7 10 8 一般项目 杆件 连接 层间 防护 构配件 材 质 通道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10 9 10 10 5 11 5 40 100

表B.4 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架体底部未设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2~5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扣10分 门架立杆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扣5分 交叉支撑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组装或漏装杆件、锁臂,扣2~6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扣10分 扣件与连接的杆件参数不匹配,每处扣2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6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3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杆件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门架局部开焊,扣10分 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 方案 10 10 2 架体 基础 10 3 4 保 证 项 目 架体 稳定 10 10 杆件 锁臂 5 脚手板 10 6 交底与 验 收 小计 60 7 架体 防护 10 10 8 一 般 项 目 构配件 材 质 10 10 40 100 9 荷载 10 通道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表B.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1 施工 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2 架体 基础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2~5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每处扣2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3 保 证 项 目 架体 稳定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10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扣5分 专用斜杆两端未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碗扣结点处,每处扣2分 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 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碗扣结点处设置纵、横向4 杆件 锁件 水平杆,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 m时,顶部24m以下的连墙件层未按规定设置水平斜杆,扣10分 架体组装不牢或上碗扣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5 脚手板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6 交底与 验收 小计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7 架体 防护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3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8 一 般 项 目 构配件 材质 荷载 通道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10 40 100 10 10 60 10 10 10 10 10 10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9 10

表B. 6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施工 方案 扣分标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方案设要求,扣5~10分 架体立杆底部缺少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立杆底部未按要求设置可调底座,每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每处扣2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10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斜杆或剪刀撑,扣5分 竖向斜杆两端未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结点处,每处扣2分 斜杆或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插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双排脚手架的每步水平杆,当无挂扣钢脚手板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扣5~10分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3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立杆竖向接长位置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剪刀撑的斜杆接长不符合要求,扣8分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应得 分数 10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2 架体 基础 10 3 保 证 项 目 4 架体 稳定 10 杆件 设置 10 5 脚手板 10 6 交底 与验收 10 小计 60 7 架体 防护 10 8 9 一 般 项 目 杆件 连接 构配件 材质 通道 小计 10 10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7 满堂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 号 1 检查项目 施工 方案 扣分标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2 架体 基础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5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架体四周与中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 3 保 证 项 4 目 杆件 锁件 架体 稳定 扣10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10分 架体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时未采取与结构拉结或其他可靠的稳定措施,扣10分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杆件接长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不牢或杆件节点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5 脚手板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6 交底与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验 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小计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7 架体 防护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挡脚板,扣3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8 构配件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一 般 9 项 目 荷载 架体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材质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10 10 60 10 10 10 10 10 应得 分数 10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0 通道 10 小计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8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形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扣5分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2分 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10分 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5分 立杆底部与悬挑钢梁连接处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每处扣2分 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每处扣2分 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扣5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5分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架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6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架体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扣5分 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未采取封闭措施或封闭不严,扣2~8分 架体底层未进行封闭或封闭不严,扣2~10分 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型钢、钢管、构配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10 实得分数 1 施工 方案 2 悬挑 钢梁 10 3 保 证 项 目 架体 稳定 10 4 5 脚手板 荷 载 10 10 6 交底与 验 收 10 小 计 杆件 间距 架体 防护 一 般 项 目 60 7 10 10 8 9 层间 防护 10 10 构配件 材 质 小 计 检查项目各计 10 40 100

表B.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1 扣分标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0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方案 脚手架提升超过规定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扣10分 未采用防坠落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未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扣10分 防坠落装置未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与建筑结构附着,扣10分 安全 未安装防倾覆装置或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装置 升降或使用工况,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的最小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未安装同步控制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架体高度大于5倍楼层高,扣10分 架体宽度大于1.2m,扣5分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大于7m或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大于架体 5.4m,扣8分 构造 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大于2m或大于跨度1/2,扣10分 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2/5或大于6m,扣10分 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大于110㎡,扣10分 未按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设置一道附着支座,扣10分 附着 使用工况未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扣10分 支座 升降工况未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上,扣10分 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主框架和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10分 各杆件轴线未汇交于节点,扣3分 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设置的水平支撑杆件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5分 架体立杆底端未设置在水平支撑桁架上弦杆件节点处,扣10分 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低于架体高度,扣5分 架体外立面设置的连续式剪刀撑未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扣8分 两跨以上架体升降采用手动升降设备,扣10分 升降工况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扣10分 升降工况架体上有施工荷载或有人员停留,扣10分 2 10 3 保 证 项 目 10 4 10 5 架体 安装 10 6 架体 升降 10 60 1 2 3 一 般 项 目 4 小计 主要构配件进场未进行验收,扣6分 分区段安装、分区段使用未进行分区段验收,扣8分 检查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架体提升前未有检查记录,扣6分 架体提升后、使用前未履行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扣2~8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扣3~5分 脚手作业层与建筑结构之间空隙封闭不严,扣3~5分 板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脚手架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5~10分 架体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3分 操作前未向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安全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未定岗定责,扣5~10分 作业 安装拆除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5~10分 安装、升降、拆除时未设置安全警戒区及专人监护,扣10分 荷载不均匀或超载,扣5~10分 小计 10 10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 10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施工 方案 扣分标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对吊篮支架支撑处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未安装防坠安全锁或安全锁失灵,扣10分 防坠安全锁超过标定期限仍在使用,扣10分 未设置挂设安全带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或安全绳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扣10分 吊篮未安装上限位装置或限位装置失灵,扣10分 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扣10分 前梁外伸长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扣10分 前支架与支撑面不垂直或脚轮受力,扣10分 上支架未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结点处,扣5分 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采用其他替代物,扣10分 配重块未固定或重量不符合设计规定,扣10分 钢丝绳有断丝、松股、硬弯、锈蚀或有油污附着物,扣10分 安全钢丝绳规格、型号与工作钢丝绳不相同或未独立悬挂,扣10分 安全钢丝绳不悬垂,扣5分 电焊作业时未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扣5~10分 吊篮平台组装长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扣10分 吊篮组装的构配件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扣5~10分 操作升降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扣10分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2人,扣10分 吊篮内作业人员未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扣10分 作业人员未从地面进出吊篮,扣5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扣5分 每天班前班后未进行检查,扣5分 吊篮安装使用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多层或立体交叉作业未设置防护顶板,扣8分 吊篮作业未采取防摆动措施,扣5分 吊篮钢丝绳不垂直或吊篮距建筑物空隙过大,扣5分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扣5分 应得分数 10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2 安全 装置 10 3 保 证 项 目 4 悬挂 机构 10 钢丝绳 10 5 安装 作业 10 6 升降 作业 10 小计 60 7 交底与 验 收 10 8 一 般 项 目 安全 防护 吊篮 稳定 荷载 小 计 10 9 10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各计

表B.11 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基坑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超过一定规模条件的基坑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行审核、审批,扣10分 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扣10分 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扣10分 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扣10分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扣10分 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或排水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扣5~10分 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扣5~8分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扣10分 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和开挖不均衡,扣10分 基坑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桩的有效措施,扣10分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扣10分 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要求,扣10分 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或梯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降水井口未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扣10分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扣10分 基坑监测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10分 监测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扣5~8分 未按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报告或监测报告内容不完整,扣5~8分 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机械拆除作业时,施工荷载大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扣10分 人工拆除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扣8分 采用非常规拆除方式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扣10分 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扣5分 作业区光线不良,扣5分 未按要求编制基坑工程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扣5~10分 应急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储备不符合应急预案要求,扣2~6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10 实得分数 1 施工 方案 10 2 基坑 支护 10 3 保 证 项 目 4 降排水 10 10 10 基坑 开挖 坑边 荷载 5 6 安全 防护 小计 60 7 基坑 监测 10 10 8 一 般 项 目 支撑 拆除 10 10 9 作业 环境 应急 预案 小计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12 模板支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1 检查项目 施工 方案 扣分标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超规模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基础不坚实平整,承载力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支架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支架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5分 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未对楼面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或楼面结构下方未采取加固措施,扣10分 立杆纵、横间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水平杆步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水平杆未连续设置,扣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10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10分 剪刀撑或斜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支架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未采取与建筑物结构刚性连接或增加架体宽度等措施,扣10分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浇筑混凝土未对支架的基础沉降、架体变形采取监测措施,扣8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浇筑混凝土未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扣8分 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无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立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水平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剪刀撑斜杆接长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螺杆直径与立杆内径不匹配每处,扣3分 螺杆旋入螺母内的长度或外伸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支架拆除前未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未设置专人监护,扣5~10分 应得分数 10 扣减分数 实得 分数 2 支架 基础 10 3 保 证 项 目 支架 构造 10 10 4 支架 稳定 5 施工 荷载 交底与 验 收 小计 10 10 10 6 60 7 杆件 连接 8 9 一 般 项 目 底座与 托 撑 构配件 材 质 支架 拆除 小计 10 10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 13 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施工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每人扣5分 未按标准佩戴安全帽,每人扣2分 安全帽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5分 在建工程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2~10分 安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 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每人扣5分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扣5分 安全带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 工作面边沿无临边防护,扣10分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在建工程的孔、洞未采取防护措施,每处扣5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3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扣5分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5~10分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扣4分 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扣4分 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扣4分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扣4分 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扣3分 折梯未使用可靠拉撑装置,扣5分 梯子的材质或制作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应得分数 10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帽 2 安全网 10 3 安全带 10 4 临边 防护 10 5 洞口 防护 10 6 通道口 防护 10 7 攀登 作业 悬空 作业 10 8 9 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扣5~10分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吊具等未经验收,扣5分 悬空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或佩带工具袋,扣2~10分 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扣8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80㎜,扣5分 移动式 操作平台的组装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操作平台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扣5分 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扣10分 操作平台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悬挑式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物结构上,扣10分 斜拉杆或钢丝绳未按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两道,扣10分 钢平台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扣3~10分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扣5分 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扣5分 10 10 10 悬挑式 物料 钢平台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表B.14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序检查项目 号 扣 分 标 准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设施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扣5分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扣10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 分数 1 外电 防护 10 2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20分 配电系统未采用同一保护系统,扣20分 保护零线引出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接地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2分 与接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通过工作电流,扣20分 零保 保护零线材质、规格及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护系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 统 扣10~20分 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扣20分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未做重复接地,扣10分 保 证 项 目 线路及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扣5~10分 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扣5~10分 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每处扣2分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规范,扣5~10分 电缆沿地面明设,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线路敷设的电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小于2.5m,每处扣2分 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扣10~20分 用电设备未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每处扣2分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20分 配电箱零线端子板的设置、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检测不灵敏,每处扣2分 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损坏或进出线混乱,每处扣2分 箱体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2分 箱体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每处扣2分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20 3 配电 线路 10 4 配电箱与 开关箱 20 小计 60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未达到三级,扣15分 未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的灭火器材,扣3分 配电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室与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气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仪表、电气元件损坏,5 配电扣5~10分 装置 备用发电机组未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扣15分 配电室未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扣10分 一 配电室未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扣3~5分 般 项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每处扣2分 目 特殊场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扣15分 6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 现场 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扣15分 照明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2分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小于安全距离,每处扣,2分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每处扣2分 15 15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扣10分 未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或设计、方案缺乏针对性,扣5~10分 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相关用电 部门未组织验收,扣5~10分 档案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3分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7 10 40 100

表B.15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扣15分 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不灵敏扣15分 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达到定型化,扣5~10分 未安装上行程限位,扣15分 上行程限位不灵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30m,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监控装置,每项扣5分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5分 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5分 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每处扣 2分 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每处扣2分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扣5~15分 平台门未达到定型化,每处扣2分 吊笼门不符合规范要求, 扣10分 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扣10分 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缆风绳设置数量、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缆风绳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扣10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8mm或角度不符合45°~60°要求,扣5~10分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使用缆风绳,扣10分 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绳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吊笼处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少于3圈,扣10分 未设置钢丝绳过路保护措施或钢丝绳拖地,扣5分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未制定专项施工或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未持证上岗,扣10分 物料提升机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或未填写检查记录,扣4分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 装置 15 2 防护 设施 15 保证项附墙架 3 目 与缆风绳 10 4 钢丝绳 10 5 安拆、 验收与 使用 10 小计 60 6 7 一般项目8 9 10 基础的承载力、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基础与 基础周边未设排水设施,扣5分 导轨架 导轨架垂直度偏差大于导轨架高度0.15%,扣5分 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未采取加强措施,扣8分 卷扬机、曳引机安装不牢固,扣10分 卷筒与导轨架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20倍卷筒宽度未设置排绳器,扣5分 动力与 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扣5分 传动 滑轮与导轨架、吊笼未采用刚性连接,扣10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扣10分 卷筒、滑轮未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扣5分 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未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扣 5分 通信 装置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扣5分 通信装置信号显示不清晰,扣3分 10 10 5 10 5 40 100 卷扬机 未设置卷扬机操作棚,扣10分 操作棚 操作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避雷 装置 小计 物料提升机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5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检查项目合计

表B.16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 2 3 保证项目4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防坠安全器不灵敏,扣10分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扣10分 安全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防松绳装置不灵敏,扣 5分 装置 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或缓冲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SC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扣 10 分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扣5分 限位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装置 极限开关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5分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5分 未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扣5~8分 防护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设施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安装层门或层门不起作用,扣5~10分 层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处扣2分 附墙架采用非配套标准产品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扣5~10分 附墙架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要求,扣10分 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扣5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钢丝绳的规格、固定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分 滑轮与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对重 对重重量、固定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分 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扣5分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未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安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验收与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未持证上岗,扣10分 使用 施工升降机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未填写检查记录,扣4分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小计 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标准节质量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 分 导轨架 对重导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 分 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未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扣基础 10 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4分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设置电缆导向架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施工升降机在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扣10分 楼层联络信号不清晰,扣5分 10 10 10 10 5 10 6 10 60 7 10 8 10 9 一般项电气 目 安全 10 10 通信 装置 小计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17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

序号 1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0 载荷限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制装置 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行程 限位 装置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分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6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扣8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4分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扣4分 2 10 3 保护 装置 10 4 保证项目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吊钩、滑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轮、卷筒 滑轮及卷筒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与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分 多塔 作业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扣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分 10 5 10 6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 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安拆、验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收与使用 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指挥未持证上岗,扣10分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未填写检查记录,扣4分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小计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未安装附着装置,扣10分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不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未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扣 8分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未进行承载力验算,扣8分 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分 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10 60 7 附着 10 8 一般项目 塔式起重机基础未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扣5~10分 基础与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扣4分 轨道 路基箱或枕木铺设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分 轨道铺设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分 结构 设施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扣10分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5分 未安装避雷接地装置,扣10分 避雷接地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分 电缆使用及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10 9 10 10 电气 安全 10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40 100

表B.18 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

序号 1 检查项目 施工 方案 扣 分 标 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超规模的起重吊装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扣,10分 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规格不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扣10分 吊钩、卷筒、滑轮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吊钩、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扣5~10分 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扣8分 索具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索具采用绳夹连接时,绳夹的规格、数量及绳夹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索具安全系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吊索规格不匹配或机械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10分 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或未采用有效加固措施,扣10分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起重机司机无证操作或操作证与操作机型不符,扣5~10分 未设置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扣10分 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未形成文字记录,扣5~10分 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荷载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10分 吊索系挂点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分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有人停留或吊运重物从人的正上方通过,扣10分 起重机吊具载运人员,扣10分 吊运易散落物件不使用吊笼,扣6分 未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扣10分 高处作业平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按规定设置爬梯或爬梯的强度、构造不符合规定,扣5~8分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带悬挂点,扣,8分 构件码放荷载超过作业面承载能力,扣10分 构件码放高度超过规定要求,扣4分 大型构件码放无稳定措施,扣8分 未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扣10分 警戒区未设专人监护,扣5分 应得 扣减 实得分数 分数 分数 10 2 起重 机械 10 3 保证项目 钢丝绳 与地锚 10 4 索具 10 5 作业 环境 10 6 作业 人员 小 计 10 60 7 起重 吊装 10 8 高处 作业 10 9 构件 码放 警戒 监护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10 10 10 40 100

表B.19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平刨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设置护手安全装置,扣5分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未设置安全作业棚,扣6分 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扣10分 圆盘锯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设置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每处扣3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未设置安全作业棚,扣6分 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扣10分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未采取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8分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扣6分 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扣4分 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或 冷拉作业区未设置防护栏板,每处扣5分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5分 电焊机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未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扣10分 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未进行穿管保护,扣3分 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扣10分 二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绝缘层老化,扣3分 电焊机未设置防雨罩或接线柱未设置防护罩,扣5分 搅拌机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10分 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规定要求,每项扣5分 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扣5分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4分 未设置安全作业棚,扣6分 气瓶未安装减压器,扣8分 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扣8分 气瓶间距小于5米或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未采取隔离措施,扣8分 气瓶未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扣2分 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扣4分 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不灵敏,扣5分 驾驶员无证操作,扣8分 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扣8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6分 负荷线未使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扣6分 负荷线有接头,扣3分 未做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8分 未使用移动式配电箱,扣4分 电缆线长度超过30米,扣4分 操作人员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扣8分 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10分 作业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不灵敏,扣10分 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采取有效硬化措施, 扣12分 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2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平刨 10 2 圆盘锯 10 3 手持电动 工具 8 4 钢筋 机械 10 5 电焊机 10 6 搅拌机 10 7 气瓶 8 8 翻斗车 8 9 潜水泵 6 10 振捣器 8 11 桩工 机械 12 检查项目合计 100

附件1-5:

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竣工项目汇总表

企业名称: 在建项目个数: 个 填报时间:20 年 月 日 序 号 项目 名称 项目 地址 施工 单位 建设 单位 监理 单位 工程 类别 工程规模及工程造价 (万元) 开工 时间 项目竣工负责时间 人 项目 安全 监管 部门 项目安全监督员 项目 达标 等级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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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武汉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

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的评审表彰工作,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示范项目的评审工作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并成立示范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审办),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市评审办设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评审人员由市、区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及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家组成。

第三条 评审工作坚持遵循企业自愿、监管部门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 示范项目的评审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武汉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表》(附件1-4)及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

第五条 示范项目评审工作每年组织两次,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第二章 评审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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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筑施工项目:

(一)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各类专业工程。 第七条 申报示范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施工项目开工前已完成安全措施审查。

(二)施工项目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有创建示范项目的目标、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

(三)按照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行了企业自查评分,得出评定分值和阶段达标等级,并经具体负责施工项目安全监管的市、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监管部门)在阶段考核中评定等级为优良。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评审示范项目分为申请、初审、评审三个阶段。 第九条 申请。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

(一)由项目监管部门受理施工企业的示范项目评审申请。 (二)施工企业递交申请时,须提交《武汉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3)及申报资料(资料目录见附件2-2)。

(三)施工企业申报示范项目的时间为施工项目主体结构工作量完成70%(专业分包施工企业按规定与总承包施工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且安全施工达到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的形象进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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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初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一)项目监管部门受理施工企业的示范项目申报后,应建立示范项目评审档案。档案资料包括:已签署意见的《武汉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请表》和能反映该施工项目形象进度的照片一张。

(二)项目监管部门对施工项目进行以下检查及初评: 1、施工项目达标工作开展情况; 2、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3、工程实体防护情况。

4、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评分。

(三)经项目监管部门确认达到示范项目标准后,于每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及初评资料报送市评审办参加评审。

第十一条 评审。由市评审办负责。

(一)市评审办根据申报情况列出评审工作计划,组织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的施工项目资料进行评审;对各项目监管部门报送的申请示范项目检查及初评结果实施抽查。

(二)市评审办对申报资料进行受理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项目不予受理:

1、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下达停工整改的;

2、施工期间对建设安全监督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拒不执行或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44

3、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被纳入全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的;

4、施工项目因故停工3个月或累计停工6个月以上的; 5、未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

(三)评审组依据项目监管部门检查和初评结果,以及其他监督检查和抽查情况,对示范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进行。

(四)经过申请、初评、评审符合条件的施工项目,已办理竣工手续且其标准化达标考核结果优良的,由示范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公示。

(五)经过公示合格的示范项目名单,上报市城建委批准并发文表彰。

第四章 评分标准

第十三条 示范项目按照《武汉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表》评分, 85分以上的工程有资格参加示范项目评审。

第十四条 示范项目评审综合评分按以下权重比例计算:项目自评分10%,企业检查评分10%,申报资料评分10%,项目监管部门检查评分30%,市评审办核查评分40%。

第五章 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十五条 申报示范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实事求是地整理申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给予批评警告或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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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该企业所有在汉施工项目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第十六条 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给予批评警告或取消其检查、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示范项目创建和评审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85752311。

第十八条 评定为示范项目的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称号:

(一)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瞒报的。 (二)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三)评定为示范项目后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施工项目发生突发事件处臵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十九条 对获得示范项目的施工单位,按照《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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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武汉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

申请资料目录

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3),一式两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示范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七、施工项目达标工作开展情况;

八、企业在基础、主体阶段的自检评分及自评情况汇总; 九、受监建设安全监督部门检查考核评分表; 十、创建示范项目的工作总结;

十一、能反映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主要部分(施工项目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文明施工、办公区、生活区等)安全防护情况的5寸彩照各2-3张(附文字说明)。

附件2-3:

武汉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47

项目地址 开工时间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创建总结: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 结构层次 现场负责人 现场总监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 施工项目部(盖章) 监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评审办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4:

武汉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 48 各项评分 权重比例 权重分数 综合评分 施工项目 自查评分 10% 企业检查 评分 10% 资料评分 10% 受监建设 安全监督 部门检查 评分 30% 市评审办 核查评分 40%

附件3-1: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和

先进单位评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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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的评审表彰工作,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的评审工作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并成立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审办),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市评审办设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第三条 示范企业、先进单位评审表彰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为次年的元月。

第二章 评审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示范企业评审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

先进单位评审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监理单位。

第五条 申报示范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国家住建部或省住建厅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已按规定接受安全知识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资金保证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伤亡事故统计制度,能认真执行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重大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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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督办整改制度。

(三)企业对所有在建施工项目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且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回复。

(四)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企业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评定等级为合格以上,且所有施工项目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施工项目达标合格率100%。

(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成绩突出,且在本市范围内安全生产达到较高管理水平,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六)本年度内,至少有2个(含)以上施工项目获得“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黄鹤杯)”称号和1个(含)以上施工项目获得“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称号,或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获得市级城建重点工程表彰。

(七)本年度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 申报先进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宣传、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安全生产的投入和科技创新,注重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和推广。

(三)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制度,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及实际工作中得到积极的贯彻和落实。

(四)积极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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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符合规定要求。

(五)积极参加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教育培训合格证件。

(六)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合同工期,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检查;

监理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时督办整改;在建设工程施工时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实行旁站监理。

(七)本年度内,至少有2个(含)以上施工项目获得“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黄鹤杯)”称号和1个(含)以上施工项目获得“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称号,或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获得市级城建重点工程表彰。

(八)本年度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七条 评审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分为企业申请、推荐初审、评委会评审三个阶段。

第八条 企业申请:考核达标相关企业应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向所属市、区建设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填写《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示范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3-4),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料目录见附件3-2、3-3)。中央、省及外地来汉企业经市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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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可直接向市评审办申报。

第九条 推荐初审:各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对申报的资料予以受理并建档,组织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对经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推荐,于申报表上签署评定意见,于次年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市评审办。

第十条 评委会评审:

(一)市评审办组织人员按照《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及本细则第五、六条要求,对施工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受到市、区建设安全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本年度受到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的;

3、本年度因施工项目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名单,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4、企业在建施工项目发生突发事件处臵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

(二)市评审办对经过申报、推荐等程序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和单位进行考核评议,确定示范企业、先进单位名单后,进行公示。

(三)经过公示合格的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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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对获奖的企业和单位,由市城建委授予“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示范企业”、“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

第十二条 获得“示范企业”称号的施工单位,按照《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奖励,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获得荣誉称号后,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被通报批评、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名单、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即取消其荣誉称号,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2: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示范企业申报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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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示范企业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企业的《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施工企业自查的检查考核记录(见实施手册附件一); 六、企业达标考核相关情况汇报; 七、创建“示范企业”的工作总结;

八、施工企业竣工施工项目清单(标注出 “示范项目”); 九、企业对示范项目的检查记录(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且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回复)。

十、能反映施工企业全年进行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应急救援演练、企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的5寸彩照约20张(附文字说明)。

附件3-3: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先进单位申报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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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本年度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四、本单位年度建设工程完成项目及项目达标评定情况统计表;

五、本年度安全生产大事计划、落实、总结等相关资料及图片(如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

六、参加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情况记录,并取得教育培训合格证件。

七、建设单位能反应本年度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按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相应资料;

八、监理单位能反应本年度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隐患及整改情况和创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应资料;

九、本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附件3-4: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示范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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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资质级别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年度竣工工程安全等级 已竣工工程(个) 见附件 主要事迹 达标(个) 示范项目数(个) 申请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市(区)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市评审办意见 年 月 日 市评审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57

附件4-1:

武汉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综合评分表

类别 序号 检查内容及分数 检查方法 具体要求及扣分标准 备注 管理架构图能反映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建立了健全的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1.1 施工监督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1分) 向到底,每少一个环节扣0.2分,扣完为止;安全生产、文明施查安全管理架构图、安全责任制制定和检查情况 工责任制覆盖到各个岗位,相关责任人知晓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并签字确认,每有一人不知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扣0.2分,扣完为止;项目每季度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检查扣0.5分,扣完为止 安全文明目标责任分解到各分包方、劳务方,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每查到一人没有确认扣0.2分,扣完为止0;没有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对目标责任进行阶段考核和奖罚兑现的,每次扣0.5分 (1)安全管理 1.2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劳务方签订了安全目标查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考核和奖罚兑现(1分) 及考核、奖罚记录 1.3 按规定要求配备了项目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1分) ★项目负责人(含分包)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分) ★项目专职安全员(含分包)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分) 查人员到位情况 查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员足额配备情况,核查任职资格,每少一人扣0.2分,扣完为止 对照项目管理人员表核查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无有效B证扣1分 抽查项目全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分包)任职资格,每发现一人无有效C证的扣0.2分,扣完为止 1.4 查相关人员的考核证书,种类及有效期限 查相关人员的考核证书,种类及有效期限 1.5 58

1.6 ★特种作业人员(含分包)持有效证件上岗(1分) ★分包单位取得并有效保持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1分) 建立了农民工学校,并保存培训教育记录及影音资料(1分) 查相应交底记录上接受交底人的证件 查分包合同,查对应分包单位的证书 现场随机抽查5名特种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人无上岗证扣0.2分 1.7 对照分包合同抽查3家分包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每发现一家分包无有效证件扣0.5分 未建立农民工学校扣1分,未保存培训教育记录和影音资料扣0.5分 对照现场管理记录及分包入场计划,抽查3家分包,每有一家分包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扣0.5分 1.8 查检查设施和记录 1.9 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1分) 依据分包合同,查协议书 1.10 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了监管(1分) 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项目安全管理总体方案(1分)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符合要求(1分)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符合要求(1分)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符合要求(1分) 查检查记录 抽查3家分包单位,有一家无总承包单位检查记录的扣0.5分 1.11 查总体方案编制情况及针对性 检查项目安全管理总体方案,无合格审批手续扣0.5分,策划书对现场实施无指导性扣0.5分 抽查3个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一个分部分项工程无方案扣1分, 抽查3个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发现有一个审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抽查全部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发现一个未经专家论证扣1分,发现一个方案论证手续不完备的扣0.5分 1.12 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汇总表,对照汇总表查方案 查审批人(或授权人)签字记录 查专家签到、专家论证意见,以及按论证意见修改后的方案 1.13 1.14 59

查两级交底记录:项目技术负1.15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符合要求(1分) 责人向管理人员交底,工长向作业班组交底,要有记录、有签字 1.16 员工入场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符合要求(1分) 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要求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1分) 项目安全负责人按照规定要求督查现场隐患整改(1分) ★危险性较大工程按照规定要求组织专项验收(1分) 项目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演练(1分) 编制了工程项目文明施工总平面图,按照审批意见执行(1分) 查教育(交底)签字记录、教育内容 依据项目检查制度的频次和分工,对应查检查记录 查复查记录,现场隐患消除状况 抽查3个方案交底,被交底人员不齐全,每少一个层次扣0.5分,交底人员不符合要求扣1分;抽查3个现场交底,有明显的抄袭, 每一份扣0.2分 现场抽查3-5名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人没有经过进场教育扣0.2分,每经过交底扣0.2分 无检查制度扣0.5分,按照制度要求的频次抽查半年的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检查扣0.5分 1.17 1.18 抽查5份整改通知单,每有一份未复查销项,扣0.2分 1.19 查各种验收的针对性、及时性,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安排,抽查3次验收记录,每少一次填写规范性 扣0.5分 查应急预案对应的现场资源准备,每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无演习记录扣0.5分,无预案扣1分 1.20 查预案,查演习记录 2.1 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五牌一图,查现场实际与图的符合性 查围墙、门头、临建、会议室、配电箱等相关标识、宣传图牌情况 现场布置与文明施工总平面图不吻合扣1分 (2)文明施工 2.2 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符合CI视觉识别规范手册要求(1分) 抽查5处,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3 场内道路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硬化,保持畅通、不积水(1分) 现场普查 抽查5处,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60

2.4 严格划分施工区域和办公、生活区域,分别按照不同要求进行管理(1分) 现场材料堆码整齐、限高限宽、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特殊材料入库(1分) 作业场所“工完场清”,无材料浪费现象(1分) 按照规定要求建立三级、二级沉淀池,及时清淘、正常发挥作用(1分) 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扬尘、防噪音、防光污染(1分) 现场普查 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分别划分,发现一处未明显分隔扣0.5分 2.5 现场普查 按照要求抽查5处,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6 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砌筑、抹灰、装修等工区) 按工种各抽查一处,每处不符合扣0.2分 2.7 现场检查 无沉淀池扣1分,沉淀池未发挥作用的扣0.5分 2.8 现场检查 现场施工未制定防扬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的等措施,每项扣0.5分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档或围档调试小于2.5M的扣 2.9 工地设置封闭围档(1分) 现场检查 1分,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档或围档高度小于1.8M,扣1分,围档未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扣0.5 2.10 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存放、回收废弃物(1分) 现场检查,垃圾分类,废料入池 查跑冒滴漏,常亮灯、常转机,模板木方使用,其他材料使用管理情况 每一处垃圾未分类扣0.2分 2.11 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节水、节电、节约“三材”和其他施工用料(1分) 每发现一处跑冒漏滴、常亮灯、无人空调房间、无人运转设备扣0.2分 2.12 现场消防设施(消防主水管、消火栓、水龙带、水枪、灭火器等)满足要求(1分) 查设施配备 发现一处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扣0.5分 61

2.13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施工作业层试水有效(1分) ★施工现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1分)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设置吸烟处(1分) ★基坑支护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符合要求(1分) 基坑周边安全防护设施牢固、有效、排水畅通(1分) 坑壁支护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有效(1分) 基坑周边堆物、人行上下通道搭设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对基坑开挖过程中按设计和施工方案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1分) ★脚手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符合要求(1分) 3分钟出水 超出预订时间出水,每超30秒扣0.5分 2.14 查制度文件,查管理人员知晓程度 无制度扣1分,相关岗位抽查二人,每发现一人不知晓动火要求的扣0.2分 2.15 无流动吸烟 发现一处流动吸烟扣0.1分 3.1 查方案,查审批、论证记录 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每一个环节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2 (3)基坑支护 3.4 3.3 现场普查 每发现一处防护不牢固扣0.1分,排水不畅扣0.2分 现场检查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现场检查,同方案比对 基坑边堆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或其他安全规定,每处扣0.5分;无合格的人行上下通道扣1分 3.5 查检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验收记录 基坑开挖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扣1分 4.1 查方案,查审批、论证记录 3.1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每一个环节不符合要求扣0.5分 62

(4)建筑脚手架 4.2 脚手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符合要求(1分) 查两级交底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管理人员交底,工长向作业班组交底,要有记录、有签字 脚手架材质、设备经进场检验,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查抽样记录,材质检验报告,查方案设计选用数据 抽查方案交底,被交底人员不齐全,每少一个层次扣0.5分,交底人员不符合要求扣1分;抽查3次现场交底,有明显的抄袭, 每一份扣0.2分,抽查3次作业的交底,每少一次扣0.2分 抽查3批次材料检验记录,根据进场记录每少一次抽检扣0.5分;抽查5处钢管厚度,每发现一根厚度低于方案设计厚度5mm以上的,扣0.1分 抽查地基的处理5处(每10延长米为一处),或者悬挑架支座5处(转角不少于3处),每有一次不符合方案扣0.2分 抽查5处悬挑梁安装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立杆搭设抽5处(连续4排立杆,纵向两个标准层为一处,转角不少于3处),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水平杆搭设抽查5处(连续三步,三跨为一处),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根据方案抽查5个立面(两个结构层,立杆10跨为一处,剪力墙部位不少于三处),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按照方案抽查5处剪刀撑节点,每有一个节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斜道随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脚手板抽查5处(每10延长米为一处),每处不合格扣0.2分 4.3 地基承载力数据由来 4.4 脚手架地基承载力、悬挑架底支座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悬挑梁安装方式、紧固程度 4.5 脚手架立杆搭设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脚手架纵横水平杆搭设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脚手架连墙件布置、安全保险装置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脚手架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脚手架斜道搭设、脚手板铺设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查搭设情况, 4.6 查搭设情况 4.7 查搭设情况、运转情况 4.8 查搭设情况 4.9 查搭设、铺设情况 63

4.10 脚手架立面封闭防护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脚手架工程验收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卸料平台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技术交底符合要求(1分) ★卸料平台制作、安装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卸料平台使用前进行试验、分段验收并记录(1分) 卸料平台有限荷标志,架体上施工荷载控制在规定范围(1分) ★模板支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符合要求(1分) 查防护情况 抽查5处(临街面、临办公区、生活区为必查),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4.11 查分工序、分时段验收记录 根据工序抽查5次验收记录,每少一次扣0.2分 4.12 查方案,审批记录、交底记录 卸料平台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技术交底每一个环节不符合扣0.2分 4.13 查现场卸料平台制作、安装情况 检查制作记录,抽查5次安装记录,每有一次缺少扣0.2分 4.14 查试验、验收记录 根据方案抽查5次记录,每少一次扣0.2分 4.15 查限载标识牌,查使用是否超载 查限载标识和实际堆载,每缺一个限载标识或者每一个平台堆载不符合扣0.2分 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每一个环节不符合要求扣0.5分 5.1 查方案,查审批、论证记录 (5)模板支架 5.2 查两级交底记录:项目技术负模板支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符合要求(1分) 责人向管理人员交底,工长向作业班组交底,要有记录、有签字 模板支架材质经验收并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查抽样记录,材质检验报告,查方案设计选用数据 抽查方案交底,被交底人员不齐全,每少一个层次扣0.5分,交底人员不符合要求扣1分;抽查三次现场交底,有明显的抄袭, 每一份扣0.2分,抽查三次作业的交底,每少一次扣0.2分 5.3 检查支架材质检验材料,实地核查5处材质(按轴线),每有一处不符合扣0.2分 64

5.4 模板支架立杆搭设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模板支架扫地杆、天杆、水平杆搭设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满堂模板支架竖向、水平剪刀撑搭设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混凝土浇筑时有可靠作业平台、施工荷载控制在规定范围(1分) 模板存放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现场检查,与方案和规范的符合性 现场检查,与方案和规范的符合性 现场检查,与方案和规范的符合性 检查5处立杆搭设情况,每有一处不符合扣0.2分 5.5 检查5处天杆、扫地杆、水平杆搭设情况,每有一处不符合扣0.2分 5.6 检查5处剪刀撑搭设情况,每有一处不符合扣0.2分 5.7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每有一处不符合扣0.5分 5.8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每有一处不符合扣0.5分 5.9 模板拆除前经拆模申请并批准(1分) 查申请审批记录、同条件养护报告 抽查5次拆模记录,每有一次手续存在问题扣0.2分 5.10 ★模板支架在绑扎钢筋前进行验收并记录(1分) 查验收记录、各级人员签字 抽查5次浇筑记录,每有一次验收手续不齐扣0.2分 (6)安全防护 6.1 安全帽质量及佩戴符合规范要求(1分) 查材质报告,现场检查佩戴情况 查材质报告,现场检查使用情况 查材质证明记录,每有一个批次无资料扣0.5分;现场每有一人次未正确使用安全帽扣0.1分 查材质证明记录,每有一个批次无资料扣0.5分;现场每有一人次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扣0.2分 6.2 安全带质量及佩戴、栓挂符合规范要求(1分) 65

6.3 安全网质量及铺设、栓挂符合规范要求(1分)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及通道口等洞口安全防护符合规范要求(1分) 阳台、楼梯、楼层及屋面周边等临边安全防护符合规范要求(1分)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审批符合要求(1分) 查材质报告,现场检查张挂情况 现场检查,是否及时、有效、美观 现场检查,是否及时、有效、美观 查材质证明记录,每有一个批次无资料扣0.5分;现场每有一处安全网使用不符合要求扣0.1分 6.4 每有一处防护不规范扣0.2分 6.5 每有一处防护不规范扣0.2分 7.1 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资料 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每一个环节不符合要求扣0.5分 7.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1分) 现场检查总配、工作接零、配电线路,保护零线是否引入各个开关箱,接入设备 检查总配、工作接零、配电线路,保护零线是否引入各个开关箱,接入设备,每处不符合扣0.5分 (7)临时用电 7.3 ★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1分) 查总配、开关箱漏保配备,参数适宜,线路、回路同方案的符合性 固定设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易损器件及移动设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7.4 外电线路安全防护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1分) 接地、防雷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1分) ★配电室、配电线路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1分) 现场检查,同方案的符合性 与方案不符合扣1分 7.5 现场检查,同方案的符合性 每处与方案不符合扣0.5分 7.6 检查现场并与规范对比 每处不符合扣0.2分 66

7.7 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1分) 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1分) 现场照明系统符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1分) 临时用电工程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规范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1分) ★设备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权备案证、使用登记证(1分) ★设备安装单位取得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1分) ★设备安装、拆卸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符合要求(1分) 设备地基的设计、施工、验收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物料提升机、地锚、连墙件设置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检查现场并与规范对比 每处不符合扣0.1分 7.8 检查现场并与规范对比 每一台套不符合要求扣0.2分 7.9 检查现场并与规范对比 每处不符合扣0.2分;如接烤箱、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扣1分 7.10 查看档案资料 方案符合规范,扣1分;现场与方案不合,每发现一处扣0.2分 8.1 查看档案资料 少厂家生产许可证、产权备案证件,扣0.5分,无产品出场合格证或使用登记证扣1分 (8)物料提升机与施工电梯 8.2 查看档案资料 少一项证件,扣除1分 8.3 查看审核审批记录 无有效的审核扣除0.5分;无有效的审批扣除1分 8.4 查看审核审批记录 无设计,扣除1分;无验收,扣除0.5分;无审核或审批,扣除0.5分 8.5 检查现场并与规范对比 每一项不合格,扣除1分 67

8.6 设备钢丝绳规格、长度、质量、门连锁、安全装置符合要求(1分) 施工电梯吊笼出入口、物料提升机进料口防护棚符合要求(1分) ★设备安装后经过验收、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塔吊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检查现场并与规范对比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8.7 检查现场并与规范对比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扣0.3分 8.8 查看档案资料 验收资料不规范,扣0.5分;无验收,扣1分 9.1 证、监检证、产权备案证、使用登记证(1分) 查看档案资料 少厂家生产许可证、产权备案证、监检证,扣0.5分,无产品出场合格证或使用登记证扣1分 9.2 ★塔吊安装单位取得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1分) ★塔吊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符合要求(1分) ★塔吊基础的设计、施工、验收符合规范要求(1分) ★对塔吊安装、顶升、附着的验收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对塔吊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符合规范要求(1分) 查资质等级、许可证有效性,塔吊型号 缺一项,扣除1分 (9)塔吊与起重吊装 9.4 9.3 查看审核审批记录 只要发现一项不合格,扣除1分 查看审核审批记录,砼及钢筋的送检报告 查看档案资料,查人员证件,查实物与方案的符合性 只要发现一项不合格,扣除1分 9.5 只要发现一项不合格,扣除1分 9.6 查看记录,检查实物 发现一处有合格,扣除0.5分 68

9.7 同一施工现场多台塔吊作业,防止其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符合规范要求(1分) 起重吊装作业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分) 小型机具进场、经过安全技术验收、登记造册备案(1分) 桩工及水工机械、混凝土机械安全防护符合规范要求(1分) 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安全防护符合规范要求(1分) 焊接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防护符合规范要求(1分) 查看方案,检查安全装置的设置 无方案或现场与方案不符合扣除1分;无防碰装置的,扣除0.3分 9.8 现场查看 发现违章扣1分 10.1 检查档案资料 每发现一台无验收登记,扣除0.2分 (10)小型机具 10.2 现场查看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扣除0.5分 10.3 现场查看 每发现一处木工锯片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扣除0.5分;钢筋拉伸机械无防护或不严,扣除0.5分 每发现一台焊机无二次降压保护,扣除0.5分;每一台电动工具外壳有带电的可能,扣除1分 10.4 现场查看 项目监管部门: 应得分: 实得分: 换算得分: 评定人员签字: 项目标准化综合评定 分,项目标准化综合评定等级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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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

武汉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综合评分说明

一、评分方式

1、由市、区项目监管部门依据施工项目基础、主体、装饰三个阶段,以及竣工后的综合自评情况,结合日常安全监管、生产安全事故等动态监管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在施工项目竣工后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达标综合评分。

2、五处及以上带星号项目得分低于0.5分的,综合评分直接降为70分 二、等级判定。

1、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2、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至80以下的,综合评定为合格等级。 3、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良等级。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综合评定直接判为不合格:

a、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两次以上因安全生产隐患,被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的;

b、市级及以上检查、巡查中被下达限期整改的;

c、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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