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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8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

2022-01-20 来源:星星旅游
国际能源局文件

国能新能【2011】182号

国际能源局关于

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中节能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华锐风电科技公司、金风科技公司、东方汽轮机公司、湘电集团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今年以来,我国发生多起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对电网运行安全和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加强风电并网运行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风电场建设施工管理。各开发企业应加强对参与风电场建设的施工企业与人员资质的管理和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各风电场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试验和投产验收,要针对风电场内电缆头、电压互感器等设备故障频发问题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因设备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引发大范围事故的风电场,要立即检查评估和整改,再经测试和验收后,方可并网运行。

二、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风电开发企业应规范风电场无功

补偿装置运行管理,按照要求配备无功补偿和调节装置并保障正常运转确保所属各风电场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网运作,并具备承受一定的过电压的能力,要深入研究和完善改造场内升压站,实现风电场汇集线单向故障的快速切除、避免故障扩大。

三、提高并网运行风电机组的低电压穿越能力。新核准并网运行的风电机组应严格按照《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的机组和风电场,开发企业应会同设备制造企业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在一年内完成设备或风电场的改造,使其符合并网运行要求。未按规定完成改造的风电机组和风电场,不得并网运行。

四、加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管理。电网企业应根据风电并网运行特点和电网安全运行的有关要求,制定合理的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加强对风电好接入方案的审查和并网验收。各级电网调度机构要加强即时监控,优化电网运行管理,同时制定有效的反事故预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五、国家风电技术检测研究中心要提高低电压穿越监测能力,加快开发方便适用的低电压穿越技术和测试系统,满足风电并网运行和管理的需要。各风电场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测试风电机组的低电压穿越能力,直到取得检测认可。

六、加强风电并网运行设计规范和反事故措施的研究。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国家电网公司,深入研究事故原因,国家电网公司尽快制定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和相关管理要求,水电水利规划设

计总院研究提出优化和规范风电场设计和建设施工的相关建议,增强风电场与电网协调运行的能力。

请各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进一步提高风电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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