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员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必须按照“三个代表”和“作风建设年”的要求,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工作,并通过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应的制度,形成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建立和完善理论和业务学习机制。首先要端正学习态度。解决好干部对理论学习不重视,学习自觉性不高的问题,解决好学习零散不系统、肤浅不深入的问题,解决好学用脱节的问题,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与联系思想实际、改造主观世界和指导实践结合起来。其次完善健全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完善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做到述职中有述学、评议中有评学、考核中有考学。推行领导干部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的学习档案,把学习成效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
2、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教育培训机制。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通过科学安排和严格培训,切实把机关党员干部培养成为综合素质优秀的复合型人才,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在知识结构上,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在能力素养上,由“经验型”向“创新型”转变,在本职工作上,由“粗通型”向“专家型”转变。为此,一要强化自学习制度。落实个人自学计划,突出重点,在系统化、规范化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改善知识结构。二要建立在职培训制度。本着“增新、补缺、提高”的原则,探索在职培训的新路子,通过讲座、短期培训、与院校联办在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拓宽干部培养渠道。
3、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要求的机关党员干部考核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一要突出考核重点。要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情况的基础上,注重对党员干部工
作实绩的考核,特别要突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方面的考核。二要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在考核指标设置上,要全面反映机关党建工作发展情况,不能片面地用单项工作考核党员干部的政绩。三要把考核结果和选拔任用干部紧密结合起来。对考核优秀的党员干部,要列入选拔任用的范围,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确实把那些德才兼备、素质过硬、政绩突出的党员干部优先选拔到领导领导岗位上来。对考核不称职或其它原因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党员干部,分别做出诫勉、调离岗位安排,切实走开党员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路子,切实把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工作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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