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宽展日期一般是从注册商标有效期间的第二日开始起算,一直持续到6个月之后。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在这段时间内申请续展注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也即所谓的宽展期,商标权人如果未能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的,仍可以办理续展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条 第一款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败宽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察隐亮、被宣告携派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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