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赔偿,原因如下: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原则属于因为意外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残疾,而意外的鉴定有: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4项鉴定标准,案例中的被保险人“心源性猝死”属于因为自身心脏病突发而造成的,所以与“非疾病的”冲突,保险公司拒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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