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释、解教人员应平等对待,社会各界和安置单位不得歧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安置帮教工作。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创造条件,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生活、劳动和教育支持。刑释、解教人员除留场就业外,应返回户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并获得落户证明。留场就业的刑释人员可凭准予留场就业证书获得落户。
法律分析
1、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刑释、解教人员除留场就业外,均应放回原户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当地公安机关凭劳改机关的释放证明书或劳教机关的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
5、刑释人员留场就业的,就业劳改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劳改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留场就业证书,给予落户。
拓展延伸
劳改政策改革的影响和办理劳改释放手续的步骤
劳改政策改革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方面,改革提倡以人为本,注重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再社会化,促进了他们的自我认知和重返社会的能力。另一方面,改革也加强了监管和安全措施,确保罪犯在劳改期间得到适当的惩罚和监督。办理劳改释放手续的步骤包括:申请劳改释放、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证明、进行评估和审查、参加相关培训和康复计划、通过考核和监管等。这些步骤旨在确保罪犯在劳改释放后能够顺利融入社会,实现自我改造和重建生活。劳改政策改革的影响和办理劳改释放手续的步骤是建立在法律和人道主义原则基础上的,旨在促进社会和谐与罪犯的改造。
结语
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应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应按职责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必要条件。刑释、解教人员除留场就业外,应放回原户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当地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给予落户。劳改政策改革促进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再社会化,确保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这些改革措施基于法律和人道主义原则,旨在促进社会和谐与罪犯的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