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可以认定为有保证。第三方劳动合同指派遣工本人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产生正式的劳动关系。而派遣工与用工单位只存在用工关系。两者有本质的不同。派遣工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同工同酬,不应有区别。但在实际执行上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
(1)同岗工资可能一致也可能偏低一些。
(2)福利可能项目少一些。
(3)工作期限短。到期交回派遣公司,与派遣公司再签协议,与派遣工本人不发生关系。
(4)对派遣工不满意,可直接退回派遣公司,与派遣工不发生经济补偿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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