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一、一审宣判是否可公开报道?
一审宣判是否可公开报道,但是这也仅限于部分案件,有的案件出于某种利益的考量,人民法院可能会不公开审理。除了双方当事人以外,其他人是不会允许旁听的。人民法院对于案件,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判的。
一、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
1.审判公开的例外:
(1)涉及国家秘密;
(2)涉及个人隐私;
(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开庭时的年龄);
(4)涉及商业秘密。(司法解释规定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如确与本案有关的,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
3.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
4.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也必须公开。
二、犯罪分子一贯表现会影响量刑吗
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是反映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情节,对量刑有一定影响。如果犯罪分子一贯遵纪守法,表现较好,偶尔失足犯罪,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4)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对发生在近亲属之间的伤害等其他犯罪,一般也可以根据被害人的态度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我国极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需要进行公开审理的,此时记者可以到法院进行采访,但是采访的内容必须要如实的报道,不得进行歪曲。对于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就意味着任何娱乐记者都是不可以报道与案件相关的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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