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条款需写明的内容有担保的债权范围、担保期限;定金的数额、支付定金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定金的返还等内容。但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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