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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债务有效诉讼期怎么办

2021-11-09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主观:

一、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怎么办 在债务纠纷中,虽然 诉讼时效 已经过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的灭失,债权人还是有获得清偿的机会。 (一)首先应该继续起诉,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因此,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在诉讼的过程中,咋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自己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其次应当催告债务人还款或者要求其确认还款,如果债务人是自愿还款的,债权人的受偿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方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债务人如果在经过催告后没有还款但是在确认还款的文书上签字,债务人签字后就形成了“承诺”,这会导致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在还款协议上签字并不意味着原来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延长,而是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该协议所形成的债权适用于新的诉讼时效。 (三)最后还应当催告保证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一般情况下因为债权人诉讼时超过了诉讼时效,主债权超过诉讼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也会过,但此时保证人如果愿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符合有关担保合同的规定,就能够构成新的 保证合同 的欠款催收通知书的条款设计符合一定要求。 各方当事人在约定借款事宜的时候,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还款期限。对于约定期限的情形,债权人需要在期限届满后再讨债,如果没有约定期限,则可以随时讨债。讨债无果后,都可以起诉。 二、交通事故诉讼周期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有多长 (一)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 (二)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四)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 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 (五)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所以,一般的 交通事故诉讼 时效,如果是与人身损害有关的,为一年,与人身损害无关的,为两年。至于调解、有后遗症的诉讼时效,至上述事项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需要了解的内容,您可以向的专业律师进行提问。 三、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救济方法 (一)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二)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三)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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