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昨天晚上喝醉,今天开车,如果是早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基本还是超标,会算酒驾,到下午就根据每个人身体情况、喝酒的酒精量、以及时间长短等等确定。一般情况下饮用350(就是1瓶易拉罐)普通啤酒或半两白酒(25)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100),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喝一瓶啤酒或半两白酒,最好等到6-10个小时后再开车,喝2瓶啤酒或低度白酒3两,最好在10-24个小时后再开车,如果喝酒的酒精度数更高、量更大,就要过24小时间才可以开车。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10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就属于饮酒驾车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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