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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纪检工作人员

2021-04-10 来源:星星旅游

各级纪委同党级委员会委员间相互监督。
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如下:
1、检查、监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决定、命令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工股、办公室抓好局党组议定事项和局行政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牵头抓好全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承办违纪案件的查处。
3、做好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工作,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种信访呈报表。
4、受理全局工作人员及任命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和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纪检监察举报箱的管理。
5、负责完成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6、协同政工股、办公室、党办组织开展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机关和中心所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经常性检查和督查,做到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一月一通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有以下部门负责:
1、是党的领导和监督。国家监委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始终是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中央的监督。地方各级监委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监督。党委书记定期主持研判问题线索、分析反腐形势,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对初核、立案、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审核把关,确保党对监察工作关键环节、重大问题的监督。
2、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并组织执法检查。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
3、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了监察委员会调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的工作机制,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监察机关的监督。
4、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5、强化自我监督。外部监督很重要,自我监督也不可少。监察法在监察机关内部制约和监督方面规定了严格措施,要求设立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回避、脱密期管理和辞职、退休后从业限制制度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明确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9种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法还规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综上所述,各级纪委同党级委员会委员间相互监督,如有违反纪律者,先初步核实后报告同党级委员会,并由上级纪委监督和批准,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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