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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贷款担保函要签吗

2020-01-29 来源:星星旅游

个人购房贷款担保要不要签,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签发担保函后,签发人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加上贷款期限不超过65周岁(部分银行放宽至7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拥有有效居留身份(能提供户口本或暂住证)。

3.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提供的银行流水不低于房贷月供的两倍,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自有资金来作为房屋首付款。

5.个人信用良好,征信报告里没有不良记录或严重负面信息(如果是已婚人士,那配偶的征信也会被审查)。

6.若申请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需要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六个月(含)以上才行,且申请当月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客户名下未曾办有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

二、贷款买房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贷款买房要注意的问题都有:

1.贷款买房的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来综合考虑;

2.想要贷款买房就不能出现信用问题,要保证自己信用良好;

3.善于管理和使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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