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电子医保卡有必要激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电子医保凭证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监制的,功能与实体卡相同。可以用于医院挂号、支付诊疗费用,以及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下载随申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随申码”—“医保”,激活并开通,即可我一般用电子医保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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