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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制作合同

2024-04-03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总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设计方案经甲方认可,只需进行细节调整时,甲方应当付总设计费的5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3、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前,甲方需付总设计费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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