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 根据对当前和中长期光纤光缆行业的市场需求、竞争需求和经济效益估算分析,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继续扩大光纤产品生产规模,在原三期上半期扩产三塔六线拉丝塔的基础上(相关公告详见2009年10月9日披露的4届73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再新增三塔六线及相关配套设备。本次新增三塔六线设备总投资不超过6000万元,计划2011年4月投建,2011年12月底前投入运行。
本次光纤扩产后,主要原材料光纤预制棒仍由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公司”)全额保证提供,所产光纤产品仍纳入长飞公司销售体系,且光通信公司还将在光纤销售及价格、主要原材料的优惠供应等方面继续得到长飞公司的持续支持。
本次扩产达产后,按近期市场预测,光通信公司光纤产能预计为1100-1200万芯公里/年,按照现行价格,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约8亿元左右。
2、 同意为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陆仟万元的五年期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款项专项用于上述光纤扩产相关设备投资及建设(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对外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7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