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标准
1、凡出现不安全现象,但未构成事故、障碍,只要达到本标准之一者,应定为异
常。 2、异常标准
2.1 由于人员过失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异常
2.1.1 损坏设备的主要部件或重要工具、量具、仪表等,价值在500元以上。 2.1.2 跑水、跑酸碱、跑树脂、跑油、跑药、经济损失在400元以上;运行设备断
水、断油、断汽(气)、380V及以上电气设备断电;设备严重过负荷,造成保护动作跳闸。
2.1.3 生产现场设备着火,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上。
2.1.4 高空落物,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并已构成威胁人身安全。转机吸绞棉丝杂
物,需停止处理。
2.1.5 主要设备的保护定值错误整定,未造成保护误动、拒动。主要辅助设备的保
护定值错误整定,造成保护误动、拒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2.1.6 对热力、电气、油系统的检修,安全措施不全或修后设备没有按时恢复安全
措施,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以及使设备失去备用。
2.1.7 烧毁5KW以上40KW以下电动机、直流电焊机或调速电机等主要的微型电机;机
械损坏或轴瓦烧损。
2.1.8 转动设备或承压部件的检修工作或电气检修第一种工作票工作,未履行工作
票许可手续就开始工作。
2.1.9 未采取防冻措施或防冻措施不完善,冻坏设备、仪表或该设备 失去备用。 2.1.10 380V系统、直流系统(控制回路、保护回路除外)接地短路,造成上一级电
源保险熔断。
2.1.11 主要热工仪表、电气仪表失灵指示误差超出标准,6小时内未能消除。 2.1.12 汽水品质不合格(给水、炉水、主汽、除盐水)超出标准,没有及时查明原
因采取措施,时间延续2小时。
2.1.13 运行值班室的空调机故障停用,修复时间超过48小时。 2.2 由于运行人员过失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异常
1
2.2.1 主要辅助设备、380V及以上厂用母线的自投装置、联锁装置、自动调整装置
发生误投、忘投、忘停,时间超过4小时或被接班发现。
2.2.2 误开、误停380V及以下电动机(主要辅助设备除外),但未造成停机、停
炉、设备损坏及人身伤害。
2.2.3 380V系统误拉、误合保险或主要辅助设备所上保险与定值不符。
2.2.4 主要辅助设备转机由于缺油、冷却水中断、润滑油变质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须检修。
2.2.5 锅炉水压试验,汽轮机超速试验或发电机变压器耐压试验超过规定值,但未
造成严重后果。
2.2.6 主蒸汽系统、主给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除灰系统、工业水系统、汽轮机
油系统的主要阀门误开、误关或上述系统的其它截门的操作影响运行工况,威胁安全生产。
2.3 由于检修人员过失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异常
2.3.1 由于图纸规格交待错误或加工错误,使加工件或备品备件报废,价值在500
元以上。
2.3.2 主要设备或主要辅助设备检修后,未能达到检修标准,所遗留的缺陷仍须返
工。
2.3.3 检修工作中错用钢材或热处理不当,未造成严重后果。
2.3.4 主要设备或主要辅助设备的检修、试验、遗漏项目或擅自取消应进行的项
目。
2.3.5 检修后在汽、水、油系统中遗留工具、材料或杂物,被他人发现未造成后
果。
2.3.6 电气试验、热工试验或电气设备、仪表、用具接线错误,包括错接、错拆二
次线(包括临时接线)、仪表管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误碰、误动设备影响运行工况。
2.3.7 私自拆除安全措施或动用运行设备造成不良后果。
2.3.8 脚手架搭设,由于选材不当,造成断板,断杆或倒塌,构成人身威胁。 2.3.9 起重吊运物件时,由于起重机械滑扣、断绳、造成物件坠落,但未造成严重
后果。
2
2.3.10 检修造成主要辅助设备的二次回路、直流回路短路、CT回路开路,失去主要
保护。
2.3.11 电气设备检修或试验中错装、忘拆短路线或接地线,被他人发现。 2.4 电气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异常
2.4.1 6KV和380V母线电源开关、电动机由于二次回路故障使设备处于无保护运行状
态或使开关机构失灵。
2.4.2 直流系统连续实接地2小时未能消除。
2.4.3 由于人员过失,造成低压电气配电线路断线、短路、接地、倒杆。 2.4.4 误开或忘关高压带电间隔和网门。
2.4.5 由于监视或处理不当,造成电气充油设备严重漏油,油位低于正常标准。 2.4.6 远动装置失灵,时间超过24小时。
2.4.7 主要电器自动或调整装置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12小时。
2.5 由于监视调整不当,致使汽轮机运行参数或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
异常
2.5.1 凝汽器真空下降至73KPa。
2.5.2 冷油器出口油温高至46℃以上,低至34℃以下。
2.5.3 除氧器水位低至1500mm以下,高至2500mm以上或发生水冲击。 2.5.4 汽轮机启动、停止,违反主要操作步骤,威胁设备安全。
2.6 由于监视调整不当,造成锅炉运行参数或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异
常
2.6.1 主汽压力高至安全门动作压力(电磁泄放阀),低至8.5MPa。 2.6.2 主汽温度高至548℃,低至500℃。
2.6.3 锅炉汽包水位高至+150mm水柱,低至-150mm水柱。 2.6.11 备用锅炉汽包水位干或满水。
2.6.12 汽温、汽压、给水自动切换手动调整,调整后忘投自动,使汽温、汽压、水位
发出报警,但未造成后果。
2.6.13 由于人员过失,导致介质外泄,发出报警,造成一定后果者。 2.7 由于监视调整不当,致使电气运行参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异常 2.7.1 发电机静子温度与规定值之差小于10℃。 2.7.2 变压器上层油温达到或超过85℃。
3
2.7.3 发电机有功负荷,静子电流超过规程规定值。 2.7.4 直流系统母线电压低于190V以下。
2.8 由于人员过失,化学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异常 2.8.1 化学补给水质量不合格,时间超过3小时。 2.8.2 锅炉给水PH值或溶氧不合格,时间超过3小时。
2.8.3 锅炉进行磷酸盐处理的炉水PO—不合格.时间超过4小时。 2.8.4 主蒸汽中的钠或二氧化硅不合格,时间超过6小时。
2.8.5 凝结水溶氧,硬度,导电率和钠,其中之一不合格,时间超过16小时 2.8.6 循环水达不到控制指标(包括浓缩倍率),时间超过6小时。
2.8.7 在线化学仪表包括PH表,导电率表,氧表等因故障停用超过16小时。 2.8.8 除盐系统故障影响供水,使除氧器水位降低至1500mm及以下。 2.8.9 因跑酸,跑碱,跑树脂造成环境污染。
2.9 由于人员过失,热工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异常
2.9.1 给水、汽温、汽压自动调整装置失灵或全开、全关,使运行参数达到异常极
限,或故障停用时间6小时不能恢复。
2.9.2 锅炉火焰监视装置功能失常,延续时间超过12小时。 2.9.3 主要热工自动或调整装置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12小时。 2.10 通讯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异常
2.10.1 全厂通讯电话停用时间超过5分钟,生产系统指挥电话或岗位电话停用10分钟
以上。
障碍标准
1、凡未构成事故的设备异常运行和不安全情况,已达到本标准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定
为障碍,并对各相关人员及运行、检修人员进行考核。 2、障碍标准
2.1 主要辅助设备或公用系统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或计划检
修延期,超过48小时。
2.2 由于人员误操作(含误碰、误动)造成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2.3 发、供电电气设备(含热工电源)发生异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认定为
障碍
4
2.3.1 6千伏及以上电气设备非同期并列或未经同期检定并列、发电机全电压
异步启动。
2.3.2 6千伏及以上断路器、110千伏及以上隔离开关操作中,由于电气、机械原因
或原因不明造成操作或动作失灵(含误动)。
2.3.3 6千伏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2.3.4 发电机启动中空载电压超过额定电压的30%以上。
2.3.5 40千瓦及以上电动机、其它重要电动机损坏,超过48小时未能修复。 2.3.6 6千伏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错误,引起绝缘击穿。
2.3.7 6千伏及以上电力电缆(含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盒)短路或单相接地。 2.3.8 非直接接地系统发生了永久性接地。 2.3.9 发电机短时间失磁,超过10分钟。
2.3.10 主变压器上层油温超过规程规定(95℃);主变压器全部冷却装置停用;由
于部分冷却装置停用造成主变压器降低出力20%以上,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3.11 电抗器故障退出运行,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3.12 充油电气设备(含少油断路器)由于漏渗引起油位降低到下限值以下,以及
少油断路器油位高到上限值以上。
2.3.13 直流系统接地,延续时间超过4小时;蓄电池组中存在失效电瓶,一周内未
能消除。
2.3.14 电气、热工直流控制、保护回路总熔断器件越级熔断。
2.3.15 发生设备异常运行时,需要事故照明自投而未自投或照亮度达不到要求,影
响运行处理事故时。
2.3.16 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失灵;防误闭锁装置故障停用48小时。 2.4 热力、机械设备发生异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2.4.1 锅炉汽包水位超过±300mm水柱,主蒸汽温度高至550℃,低至460℃,主蒸汽压
力高于10.78Mpa或低于7.84Mpa。
2.4.2 锅炉灭火、锅炉放炮或本体防爆门动作。
2.4.3 锅炉尾部内部可燃物着火,锅炉排烟温度达到200℃。 2.5 电气、热工保护和自动装置发生故障,出现下了情况之一者
5
2.5.1 运行中主要电气保护装置拒动、误动、误退、误投;或运行中失去任何一套
主要电气保护装置;电气重合闸装置应投未投、应退未退。
2.5.2 运行中主要热机保护装置拒动、误动、误退、误投;或运行中失去任何一套
主要热工保护装置。
2.5.3 运行中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门拒动或动作后不回座,或回座后不严,须进行
处理者。
2.5.4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失灵;设备联动装置动作失灵;自动调整励磁装置失灵。 2.5.5 主要电气、热工自动或调整装置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计算机系
统故障,影响了运行操作或调整。
2.5.6 故障录波器、事故追忆应启动而未启动或因录波、记录、测距等功能失常,
未能提供正确、清晰记录或数据者。
2.5.7 故障录波器、事故追忆停用,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6 通讯或远动设备发生异常,出现下了情况之一者
2.6.1 通讯或远动设备故障,影响了发、供电设备的运行操作。
2.6.2 生产系统主岗电话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生产指挥系统电话故障全
停,延续时间超过15分钟。
2.6.3 雷击造成通讯设备损坏。
2.6.4 调度电话录音设备发生应录音而未录音情况或因功能失常造成录音资料不完
整、不清晰,影响事故或运行分析时。
2.6.5 远动装置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48小时。 2.7 仪表(含仪表电源)发生故障,出现下了情况之一者
2.7.1 主要电气或热工仪表(含自动记录装置)失灵或停用,需要检修者。 2.7.2 锅炉就地水位表中一只失灵,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7.3 仪表盘工作电源中断。
2.7.4 锅炉火焰监视装置全部失灵,时间超过72小时。 2.8 汽水质量出现异常,构成下列情况之一者
2.8.1 化学除盐水电导率或二氧化硅持续不合格,时间超过6小时。
2.8.2 锅炉给水PH值持续时间超过4小时,或给水溶氧持续不合格时间超过8小时。 2.8.3 炉水PH值低于8.5,持续时间达到8小时。
2.8.4 蒸汽的钠或二氧化硅含量持续不合格时间达到8小时。
6
2.8.5 凝结水溶氧合格率低于95%,或硬度、钠含量任一项持续不合格时间超过24小
时。
2.8.6 循环水达不到控制指标(包括浓缩指标),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8.7 PH表、电导率表和氧表等三种主要在线化学仪表中,任一块表的投入率低于
80%或准确率低于90%。
2.8.8 运行中的变压器油或汽轮机油油质不合格,汽轮机油颗粒度与水份定期检查不
合格。
2.8.9 水、油等项的化学监督报表报出错误数据,引起不良后果者。
2.8.10 化学水处理设备如:澄清器、过滤器、离子交换器、再生系统及设备、予脱
盐设备、各种水泵等,不能正常启动投运或因故障停用,影响供水者。
2.8.11 由于跑油.跑酸.跑碱.跑树脂构成严重污染者。 2.8.12 储存有害或可燃气体,气体的容器发生漏泄。
2.8.13 明火禁区起火、电缆夹层或电缆沟起火、汽轮机组油系统起火。 2.8.14 厂房、泵房设备被水淹者。
2.8.15 按上述条文够不成障碍,但性质比较严重的异常情况,公司安监人员有权认定
为障碍。
人身事故
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人身伤亡事故
1.1 公司员工在从事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
死亡)。
1.2 公司聘用人员、借用人员、代训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在公
司的车间、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1.3 员工在生产区域内,由于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
安全,发生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4 员工在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
亡。
1.5 员工在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公司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1.6 员工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7
1.7 政府机关、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或劳动时在生产区域内发生公
司负有责任的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 2.等级划分
2.1 特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2.2 重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及重伤10人及以上,
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2.3 一般人身事故;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 设备事故 1.特大设备事故
1.1 生产设备、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者。
1.2 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 2.重大设备事故
2.1 电力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0万元。 2.2 发电机组损坏,4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原名牌出力。 2.3 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 3.一般设备事故
3.1 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止运行后引起的对用户少送电
(热),或停运后未引起对用户少送电(热),但时间超过8小时。
3.2 6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
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3.3 6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因下列原因使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 3.3.1 一般电气误操作
a.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
b.下达错误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
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
c.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热工保护、自动保护)的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或误停(包括压板)。 d.人员误动,误碰设备。
3.3.2 热机误操作,误(漏)开、关阀门(挡板),误(漏)投(停)辅机等。
8
3.3.3 监控过失;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等。
3.4 设备、运输工具损坏,化学用品泄漏等,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及以上 3.5 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3.5.1 炉膛爆炸。
3.5.2 锅炉受热面腐蚀或烧坏,需要更换该部件(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预热器)管子或波纹板达该部件或波纹板总重量的5%以上。
3.5.3 锅炉运行中的压力超过工作安全门动作压力的3%,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
定转速的1.12倍以上。
3.5.4 压力容器和承压热力管道爆炸。 3.5.5 汽轮机烧损轴瓦。
3.6 6KV发供电设备异常运行已达到规程规定的紧急停止运行条件而未停止运行 3.7 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 4.设备一类障碍(统计事故)
4.1 6KV供电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的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 4.2 发电机组、110KV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
4.3 6KV—110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未造成少送电。 4.4 110KV线路故障,断路器跳闸后经自动重合闸,重合闸成功。 4.5 由于煤气质量等原因,在一个运行班的值班时间内,发生多次灭火。
9
古今名言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10
声明
访问者可将本资料提供的内容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文档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谢谢合作!
1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