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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2020-11-19 来源:星星旅游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下述房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交易房产基本情况

  1.1房产规划用途  成套住宅  ,土地用途   住宅、商服 。

  1.2座落位置:西安市 曲江新  区  春林路以南、西康高速以东、

  规划18号路以西、五典坡路以北 (小区名称:)

  4幢  2 单元2 层20202号。

  1.3《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号  ,该房屋已在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1.4建筑面积:95.7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70.83 平方米,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24.94 平方米(该房屋按套出售,具体面积以该房产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薄的记载为准),所有权人为 。

  1.5随同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1.6抵押状况:有抵押,尚欠贷款余额约人民币×元整(具体以贷款银行还款记录为准)。

  1.7租赁状况:无出租。

  二、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2.1房价款: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 元整(¥1320000),该房价款不包含

  该房产转让和过户所产生的契税、个税、律师服务费等税费和房

  产大修基金(包括从开发商过户至甲方和甲方过户至乙方的所有

  费用)。

  2.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

  2.2.1首期房价款计人民币壹佰叁拾万 元整(¥1300000 ),乙方于本

  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  日内向甲方支付;

  2.2.2第二期房价款人民币壹万 元整(¥10000 ),乙方于该房产交付

  完成之日起  三 日内向甲方支付。 

  2.2.3第三期房价款人民币 壹万 元整(¥10000 ),乙方于该房产过户

  手续办理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起  三 日内

  向甲方支付。

  三、房屋交付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产交付期限为:该房产开发商向甲方交付完

  成之日起  30  日内。甲、乙双方对该房产进行查验、清点,确认

  无误后,甲方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且甲乙双方签署《房产买卖交

  接书》,视为交付成功。

  3.1.1在签署《房产买卖交接书》之日,甲方须结清该房产交付日之前

  发生的所有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交付日以后产生的费用

  由乙方承担。

  3.2随同该房产一起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修的价格均已包  

  含在房价款内,甲方应将该房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在正常可使

  用状态或者乙方认可状态下与该房产一同交付乙方。

  四、过户

  4.1甲乙双方约定在该房产符合过户条件(具体以房产登记机关相关

  规定为准)后  30  日内申请办理该房产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五、交易税、费支付

  5.1交易过程中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税费,同时甲乙双方

  约定:甲方应缴纳税、费(包括开发商向甲方过户时甲方应缴纳

  的各类税费)由乙方代替甲方支付,乙方应缴纳税、费由乙方自

  行支付。

  5.2签署本合同后,若相关部门调整交易中的相关税、费,对于增加

  部分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5.3若该房产转让价款低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对于该房产的评估价格,

  则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房产交易中心评估的价格为申报价缴

  纳税、费。

  六、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签署后,若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房价款的30%

  的违约金(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 元整,¥396000 ),违约方还应

  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

  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中介费、通讯费等。

  6.2本合同签署后,若甲方未能按约将该房产交付乙方,或由于甲方

  原因未能按约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按照逾期时

  间,分别以下列方式处理(不作累加):

  6.2.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甲方应向乙方每日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

  纳金,于实际交房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当日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6.2.2逾期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主张解除本合同。乙方主张解除本

  合同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解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退付乙方已

  付购房款,同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6.1条约定的违约金;乙方不 

  主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按房价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房屋交付或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完成之日。

  6.3本合同签署后,若乙方未能按约向甲方支付房款,或由于乙方原

  因未能按约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以下列方

  式处理(不作累加):

  6.3.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

  纳金,于实际付款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当日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6.3.2逾期超过三十日,则甲方有权主张解除本合同。甲方主张解除合

  同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退房,并且向甲

  方支付本合同6.1条约定的违约金。甲方退付乙方已付房款本金,

  乙方实际占有使用甲方房屋的,参照同地段租金计付甲方房屋使

  用费用。甲方不主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未付房价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支付

  房款或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完成之日。

  6.4甲方保证其本人以及本合同声明的共有权人享有该房产完全的所

  有权,并不存在法律上禁止买卖的权利瑕疵和限制,已取得该房

  产所有共有权人同意由甲方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如因此原

  因导致本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甲方愿意承担一切

  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6.5若非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

  则甲、乙双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应顺延。

  6.6本合同签署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

  全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届时甲方须在合同终止日起十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若甲方已经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则乙方须在合同终止日起十日内

  将该房产腾退与甲方,同时参照同地段租金计付甲方房屋使用费

  用。

  七、其他相关约定

  7.1对于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签订 

  书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或变更,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通过协商未能解决,

  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首部书写的文件送达地址(通讯地址)即为

  本合同项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包括诉讼送达地址),若因

  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而无法送达的,均视作通知方已   

  依本合同在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已书面通知相对方,通知也可

  以是电子邮件,若为电子邮件,则以邮件发出视为送达。电子送

  达视为书面送达。若任何一方联络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

  相对方。

  7.4在签署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均已知晓并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对各自权利、义务均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用以备案壹份,叁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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