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8月14日,X部长在《XX部关于报告》一文中指出两处错误,并批示:“核稿要认真!”这两处错误完全是由于我个人的疏忽大意造成的,给司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几天来,我为自己的失误感到深深地不安和愧疚,经过认真反思,深刻自剖,现将有关情况和我的思想反思结果汇报如下:
8月13日,我将上述报告的初稿送至办公厅XX处核稿,XX处的同事及时纠正了文中的一处错误,在第5页中,序号“五”应改为“四”。当我拿回办公室清稿时,粗心大意之下将第3页的序号“五”改成了“四”,并且之后完全没有再次核对。这样一来,不但原先的错误没有改正,更增添了一处错误,并将错误文稿直接呈送部领导签发。
这份报告是报送国务院与文件,关系到整个XX部的工作水平和作风,如果真的按照错误版本报送给国务院领导,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在此,我郑重地向部领导、办公厅检讨的同时,更要向司的各位领导和同事道歉。作为去年才入部工作的新人,一年多来,我熟悉了各项工作流程,工作逐步迈向正轨,却在这个时候工作作风涣散,对自己放松了要求,犯下了最不应该犯的错误,愧对各位领导对我的教导和信任。痛定思痛,经过这件事之后,我相信我一定会从中吸取教训,把认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摆在首位,端正态度,增强责任心,加倍努力工作,也请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继续进行监督、鞭策和鼓励!
检讨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