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4、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投标人: 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x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