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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

2024-07-29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

1.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行为人不分男女、老幼、已婚或未婚等,均可能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或行为客体。2.强制猥亵的对象是他人、侮辱的对象是妇女。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和物,一是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猥亵的行为对象已不限于妇女,调整本罪的对象范围,乃是充分发挥刑法功能的需要;二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男性公民的人身尊严权利遭受侵害时,刑法要予以同样保护;三是更好发挥刑法作为保障法的作用,为其他法律的贯彻实施保驾护航,这也是刑法谦抑精神体现。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成立首先要求使用强制手段,即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所谓暴力,即对被害人的身体强制使其不能反抗的一种方法,如殴打、强行按倒、拖、拉、撞、强行拥抱亲吻等等;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精神上施加的一种强制力,使其不敢反抗,如威胁、恐吓等等,如朱某“再叫就对你不客气”即属于胁迫的内容;而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知反抗的方法,如催眠昏睡、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等。这里的暴力应当是比较轻微的,诸如杀死或者伤害的暴力形式,不构成本罪。3.使用强制手段是为了顺利实施猥亵或者侮辱行为。两起案件的强制性体现了违背被害人意志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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