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居住权可以出租,但需当事人约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可另有约定。居住权在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消失。居住权可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遗嘱设立居住权并非必须书面形式,只要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即可。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居住权可以出租吗
民法典居住权可以出租,但需要当事人有约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的消灭时间是什么时候
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丧失。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存在,不能转让或者继承,并随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民法典居住权在遗嘱中怎么设立
民法典居住权在遗嘱中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通过合同设立和通过遗嘱设立。
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设立居住权的严格书面要件主要是针对合同设立居住权而言的。对于遗嘱设立居住权来说,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且遗嘱有效,那么以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种非书面形式的方式设立居住权也应是合法有效的,这也能充分尊重并还原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居住权可以出租,但需要当事人有约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消失。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设立,也可以通过遗嘱设立。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一定需要书面形式,只要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且遗嘱有效,录音录像遗嘱或口头遗嘱也可设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