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办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6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原件)。
7、酸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8、施工红线图或详规图(原件)。
9、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
11、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3、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
14、区地名办关于行政街号的批复(原件)。
15、人防办准验证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 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