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在达到一定年限之后,就不需要缴纳基本保费,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卡一般能报销多少
1、医保报销项目划分大体上分普通门诊、住院、慢性疾病和门诊特定项目4种。报销比例会涉及一个起步线,起步线跟每个城市的经济实力挂钩。比如一线城市,住院报销比例最多可达40万,其他城市最多20多万。说白了,社保是社会基础医疗保障,想要更好的治疗及治疗效果需要自费或者商业保险来承担。
2、具体报销过程中,建议拨打社保局的资讯电话12333,转人工服务沟通。或者查看社保列出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看一下哪些可报,哪些不报。
3、通用版报销范围和比例如下,一般报销金额=(治疗总费用—起付线—报销范围之外的费用)×报销比例来计算。
(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中心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中心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中心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复印一式三份,医疗中心,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医生也有具体规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