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先进行一些内科查体:看是否有灰指甲或皮肤病(主要检查双手)。
2、然后会在一个屋子里面做透析,主要是检查肺部是否有异常(如肺结核等传染病)。
3、检查大便(用带有棉头的小棒,在肛门处插入一小下,这个主要是为了检查大肠杆菌和肝炎等传染病)。
4、最后是抽血,在胳膊上抽少量血液(主要是检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传染病)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在检查的头一天或者是几天内注意休息好,别感冒,少吃易上火的食物,以免对检查结果造成影响(主要是肝功)。检查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发放健康证。检查体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健康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第十二条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第十三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内容:(一)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主要检查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等疾病。(二)对有害作业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主要检查职业禁忌症、职业病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三)对在校学生主要检查生长发育、健康状况以及常见病、传染病和地方病。(四)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内容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五)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增减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具体项目,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